时间:2022-09-22 15:39:06来源:法律常识
鲁中网·海报新闻5月9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滕健)5月6日,博山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嫌盗窃罪的2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公安侦查人员、法律援助律师参加公开宣告活动。
2019年9月中旬,家住博山区白塔镇的宋某无意中发现,自家西面一厂区西墙因下雨倒塌,该厂区东面办公室窗户下有几台空调外挂机,就想趁晚上没人时偷走卖钱。于是在9月14日晚上,宋某和妻子高某来到该厂,分两次盗窃三台空调外挂机。经认定,被盗空调外挂机共计价值3498元。宋某和妻子高某的行为均涉嫌盗窃罪。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通过阅卷,考虑到夫妻二人均年逾花甲,平时靠拾荒营生,且均系初犯,无前科,为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积极主动认罪认罚,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经检委会讨论决定,同意承办检察官意见,对犯罪嫌疑人宋某、高某不予起诉。
公开宣告中,承办检察官公开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阐明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分别听取了被不起诉人、公安侦查人员、法律援助律师对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同时,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法治教育。经过承办检察官耐心细致得说理,被不起诉人几度哽咽,留下了悔恨的泪水,为自己当初的行为感到后悔,同时也感谢检察机关给予悔过自新的机会。最后,承办检察官当场向被不起诉人、侦查员、法律援助律师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
被邀请的人民监督员对宣告过程全程参与、监督。“本次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宣告,既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也充分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体现了法律刚性与温情的融合,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本次公开宣告,彰显了司法公正性和权威性,有利于增进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了解和支持,促进了和谐,维护了稳定,真正诠释了‘法不容情,法亦有情’。”到场的一名人民监督员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