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04:02:48来源:法律常识
劳动者进行劳动仲裁,流程发生在人社局下的劳动仲裁委,劳动仲裁委根据情况或调解作出劳动仲裁调解书,或开庭作出劳动仲裁裁决书,当劳动者拿着调解书/裁决书要求公司给付款项时,公司迟迟不执行裁决,这时候就需要劳动者去申请强制执行了,对于部分劳动者来说,对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会比较陌生。下面律师结合实践经验告诉你劳动仲裁后申请强制执行的事项有哪些:
首先,要去劳动仲裁委开具生效证明。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要有劳动调解书/裁决书的生效证明,生效证明找到原案件的仲裁员出具。
然后,确定强制执行的法院,一般向公司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的执行局,而不是人社局或劳动仲裁委,法律规定,可以选择去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或主要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是去到公司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申请。
最后,准备好相应的材料。
劳动仲裁的强制执行跟普通法院诉讼案件的强制执行几乎没有区别,准备的材料都是类似的。在本人写的《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律师告诉你要准备哪些材料》一文中有详细讲到,这里简略提一下。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劳动仲裁调解书/裁决书原件及生效证明。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收款账户信息,法院一般会提供,没有的话自己提供一份。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劳动仲裁委作出裁决后,公司没有到法院起诉的情形,如果公司或者劳动者对劳动裁决不服,去到法院起诉了,最终由法院作出判决,对法院作出的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就是按照普通法院诉讼案件的强制执行流程操作。
本文作者为许世荣律师,现供职于德恒律师事务所,曾在珠三角某法院执行局任职多年,处理过1000余宗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拥有丰富的司法经验,尤为擅长强制执行类、知识产权类、刑事类案件。本文如需转载,请如实署上作者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