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2 20:06:06来源:法律常识
2019年起,起诉离婚,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对方?根据婚姻法规定
全国的法院会非常多,如果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去哪个法院去起诉呢?如果去错法院起诉,不仅耽误时间,也耽误精力。所以在起诉离婚之前,对于法院的确定是非常关键的。
民诉法规定:对公民提起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一般的离婚案件,原告要到被告的地方所在地法院去起诉。
那现在有两个地方的法院,第一个就是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第二个就是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经常居住地是指截止到起诉时,公民已经离开原住所地在此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比方说,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是江苏徐州,后离开江苏徐州,到了江苏苏州工作满1年以上,所以,原告要先去江苏苏州的法院去起诉对方离婚。
有些朋友说了,但我知道他在苏州工作,但具体在哪个地方工作,我不清楚。而且,我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已经在那个地方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了。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也不要担心,那你可以直接去徐州的户籍所在地法院去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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