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律师事务所只找雷石律师官网,宋史·卷二百九十·列传第四十九

时间:2022-12-06 09:28:22来源:法律常识

○屯田

  《汉书》曰:昭帝始元二年,诏发习战射士诣朔方,调故吏将屯田张掖郡。(调,谓发选之也。故吏,前为官职者也。今其郡习战射士於张掖为屯田也。调,音从钓切。将,音子亮切。朔方、张掖、并今郡地也。)

  又曰:孝宣神爵元年,遣后将军赵充国将兵击先零羌。充国以击虏殄灭为期,乃欲罢骑兵,屯田以待其弊,奏曰:"臣所将吏士马牛食,月用粮穀十九万九千六百三十斛,盐千六百九十三斛,艾槀二十五万二百八十六石。(石,百一十斤也。)难久不解,徭役不息,又恐他夷卒有不虞之变。且羌虏易以计破,难用兵猝。(且没切。言仓卒暴疾也。)故臣愚以为击之不便,计度临羌,东至浩亹,(浩,音阅。舋音门。即金城郡度武县地。临羌在今西平郡也。)羌虏故田及公田人所未垦可二千顷以上,愿罢骑兵,留弛刑应募及淮阳汝南步兵与吏私从者合九万二百八十二人,用穀月二万七千三百六十三斛,盐三百八斛,分屯要害处。冰解漕下,缮乡亭,浚沟渠,(水运木缮补也。)治湟陿以西(湟,音皇。陿,音峡。)道桥七十所,令可至鲜水左右。田事出赋人二十亩。(田事出谓至春人出营田也。赋,班与之也。)至四月草生发,郡骑及属国胡骑伉健各千倅、马什二,就草(倅,副也,七碎切。什二者,千骑则与副马二百匹。)为田者。游兵以充入金城郡,益积畜,省大费。今大司农所转穀至者足支万人一岁食,谨上田处及器用簿,惟陛下裁计之。"诏曰:"如将军之计,虏当何时伏诛,兵当何时得决?孰计其便,复奏。"充国又奏曰:"今留步士万人屯田,地势平易,臣愚以为屯田内有亡费之利,外有守御之备,骑兵虽罢,虏见万人留田为必擒之具,其土崩归德,宜不久矣。"诏罢兵,独充国留屯田,大获地利。明年遂破先零也。

  《魏志》曰:武帝既破黄巾,欲经略四方,而苦军食不足,羽林监颍川枣祗建置屯田。於是,以任峻为典农中郎将,募百姓屯田於许下,(今颍川郡许昌县也。)得穀百万斛。郡国列置田官,数年之中所在积粟仓廪皆满。

  又曰:废帝齐王正始四年,司马宣王督诸军伐吴,因欲广田积穀为兼并之计,乃使邓艾行陈项以东至寿春。(自今淮阳郡项城县以东,至今寿春郡也。)艾以为田良水少,不足以尽地利,宜开河渠,可以大积军粮,又通运漕之道,乃著《济河论》以喻其指。又以为昔破黄巾,因为屯田积穀,计都以制四方,今三隅已定,事在淮南。每大军征举,运兵过半,功费巨亿,以为大役陈蔡之间,上下田良可省,许昌左右诸稻田并水东下。令淮北三万人,淮南三万人,分水且田且守。小丰常收三倍於西,计除众费,岁完五百万斛以为军资。六七年间可积三千万斛於淮上。此则十万之众五年食也。以此乘敌,无不克矣。"宣王善之,皆如艾计。遂北临淮水,自锺离西南横石以西尽泚水(沘,旁脂切。)四百馀里置一营,营六十人,且田且守,兼修广淮阳、百咫二渠,上引流,下通淮颍,大理诸陂,於颍南颍北穿渠三百馀里,溉田二万顷。淮南淮北皆相连接,自寿春到京师,农官兵田鸡犬之声,阡陌相属。每东南有事,大军出征,泛舟而下,达於江淮,资食有储而无水害。艾所建也。

  《晋书》曰:羊祐为征南大将军,镇襄阳吴西城,去襄阳七百里。每为边害,羊祜患之,意以诡计令吴罢守。於是戍逻减半,分以垦田八百馀顷,不乏其利。祐之始至也,军无百日之粮。及至季年,有十年之积。太康元年平吴之后,当阳侯杜元凯在荆州(今襄阳郡。)修召信臣遗迹,(邵信臣所作鉏庐陂六门堰,在今南阳郡虢县界,时为荆州所统也。)激用滍(音虽。)淯(音育。)诸水以浸田原万顷,分疆刊石使有定分,公私同利,众庶赖之,号曰:杜父旧水道。淮沔汉达江陵千八百里,北无通路,又巴丘湖沅湘之会,表里山川,实为险固,荆蛮之所恃也。当阳侯乃开杨口、起夏水、达巴陵千馀里。(夏水口在今江陵郡江陵县界。巴陵即今郡也。)内泄长江之险,外通零桂之漕。(零陵,桂阳,并今郡地。)南土歌之曰:后代无叛由杜翁,孰识知名与勇功。

  又曰:梁武昭王暠击玉门,以诸城皆下之,遂屯玉门阳关,广田积穀为东伐之资。

  又曰:东晋元帝督课农功,二千石、长吏以入穀多少为殿。其宿卫要任皆令赴农,使军各自佃即以为廪。太兴中,三吴大饥,后军将军应詹上表曰:"魏武帝用枣祗、韩浩之议,广建屯田。又於征伐之中分带甲之士随宜开垦,故下不甚劳,大功克举。间者,流人奔东吴,东吴今俭,皆已返。江西良田旷废未久,火耕水耨,为功差易。宜简流人,兴复农官,功劳报赏皆如魏氏故事。一年中兴百姓,二年分税,三年计赋税以使之,公私兼济,则仓庾盈亿,可计日而行也。"

  又曰:穆帝升平初,荀羡为北部都尉,镇下邳,(今临淮郡县也。)起田於东阳之石鳖,(亦作临淮郡界也。)公私利之。

  《齐书》曰:高帝敕相崇祖修理芍陂田,曰:"卿但努力营田,自然平殄虏寇。昔魏置典农而中都足食,晋开汝颍而河汴委储。卿其勉之。"

  《后魏书》曰:文帝大统十一年,大旱。十二年,秘书丞李彪上表请别立农官,取州郡户十分之一为屯人,相水陆之宜,料顷亩之数,以赃赎杂物市牛,科给令其肆力,一夫之田岁贡六十斛,甄其正课并征戍杂役。行此二事,数年之中则穀积而人足矣。帝览而善之,寻施行焉。自此公私丰赡,虽有水旱不为害也。

  《北史》曰:后魏刁雍除薄骨律镇将。雍以西土乏雨,表求凿渠溉公私田。又奉诏以高平、安定、统万及薄骨律等四镇出车牛五千乘,运屯穀五十万斛,付沃野以供军粮。道多深沙,车牛难阻,河水之次,造船水运。又以所绾边表常惧不虞,造储穀置兵备守,诏皆从之。诏即名此城为刁公城,以旌功焉。

  《北齐书》曰:废帝乾明中,尚书左丞苏珍芝又议修石鳖等屯,岁收数十万石,自是淮南防粮足。

  又曰:孝昭帝皇建中,平州刺史嵇晔建议开幽州督亢旧陂(今范阳郡范阳县界是。)长城左右营屯田,岁收稻粟数十万石,北境得以周赡。又於河内置怀义等屯以给河南之费,自是,稍止转输之劳。

  又曰:武成帝河清三年,诏缘边城守,堪垦食者营屯田,置都子使以统之。子使当田五十顷,岁终课其所入褒贬。

  《隋书》曰:文帝开皇三年,突厥犯塞,吐谷浑寇边,转输劳弊,乃命朔方总管赵仲卿於长城以北大兴屯田。

  《隋书》曰:郭衍授朔州总管,所部有恒安镇,北接番境,常劳转运,衍乃选沃饶地置屯田,岁剩粟万馀石,民免转输之劳。

  《唐书》曰:窦静历并州大总管司马,迁长史。於时突厥数为边患,师旅岁兴,军粮不属。静上表於太原多置屯田,以省馈运。时议者以人物凋零,不宜动众,书奏不省。静复上书,辞甚切。於是,征静入朝,与裴寂、萧瑀、封德彝等争论於殿庭,寂等不能屈,竟从静议。岁收数十万斛。高祖善之。

  又曰:开元二十五年令诸屯隶司农等者,每三十顷以下、二十顷以上为一屯,隶州镇诸军者每五十顷为一屯。其屯应置者皆从尚书省处分,其旧屯重置者一依丞前封疆为定,新置者并取荒间无籍广占之地。其屯虽科五十顷,易田之处各依乡原量事加数。其屯官取勋,官五品以上及武散官,并前资边州县府镇戍八品以上文武官内,简堪者充,据所收斛斗等级为功优。诸屯田应用牛之处,山原川泽,土有硬软,至於耕垦用力不同,土软处每一顷五十亩,配牛一头,疆硬处一顷二十亩,配牛一头。即当屯之内有硬有软,亦准此法。其稻田每八十亩配牛一头,诸营田若五十顷外,更有地剩,配得丁牛者,所收斛皆准顷亩折除。其大麦、荞麦、乾萝卜等准粟计折斛斗,以定等级。天宝八年,天下屯田百九十一万三千九百六十石,关内五十六万三千八百一十石,河北四十万三千二百八十石,河东二十四万五千八百八十石,河西二十六万八十八石,陇右四十四万九百二石。(后上元中於楚州右射阳湖置洪泽屯,寿州置芍陂屯,厥田沃壤,大获其利。)

  王元长《策秀才文》曰:今农战不修,文儒是竞,弃本徇末,厥弊滋多。

  ○戍役

  《诗》曰:《采薇》,遣戍役也。文王之时,西有昆夷之患,北有獫狁之难,以天子之命,命将卒,遣戍役,以守卫中国,故歌《采薇》以遣之。

  又曰:《扬之水》,刺平王也。不抚其民而远屯戍於母家,周人怨思焉。

  《左传》曰:齐侯使连称管至父戍葵丘,瓜时而往,曰:"及瓜而代。"期戍,公问不至,请代不许,故谋作乱。

  《汉书》曰:晁错上言::守边、备塞、劝农、力本,当世急务也。臣闻秦北攻胡貊,筑塞河上;南攻杨粤,置卒戍焉。非所以卫边地而救民死也,贪戾而欲广地,故功未立而天下乱。夫起兵不知其势,战则为人禽,屯则卒积死。夫胡貉之地积阴之处也,木皮三寸,冰厚六尺,食肉饮酪,其人密理,(密理,谓肥肉也。)鸟兽毳毛,其性能寒。杨粤(音越。)之地,少阴多阳,其人疏理,鸟兽稀毛,其性能暑。秦之戍卒,不能其水土,死者偾於地。(偾,僵也,音奋。)秦民见行如往弃市,因以谪发之,名曰谪戍也。凡民守战至死而不降北者,以计为之也。故战胜守固则有拜爵之赏,攻城屠邑则得其财卤以富家室,故能使其众蒙矢石、赴汤火,视死如归。秦之发卒也,有万死之害,而无铢两之报,故其祸及己。陈胜行戍至於大泽,为天下先倡,天下从之如流水。胡人衣食之业不著於地,如飞鸟走兽於广野,美草甘水则止,草尽水竭则移,往来转徙,时至时去,此胡人之业。然令卒守塞一岁而更,不知胡人之能,不如选常居者家室田作以为备,使为之高城深堑,具蔺石,布渠答,(蔺石,城上雷石也。渠答,铁蒺{艹梨}也。)调立城邑毋下千家,为中周虎落。"上从其言,募民徙塞下。

  又曰:错复言:"臣闻古之徙远方以实广虚也,相其阴阳之利,尝其水泉之味,审其土地之宜,观其草木之饶,然后营邑立城,制里割宅,通田作之道,正阡陌之界,先为筑室家,有一堂二内,(二内,内房也。)置器物焉。此民所以轻去故乡而劝之新邑,为置医药巫以救疾病,以修祭祀,男女有婚,生死相恤,此所以使民乐其处而有长居之心也。"

  又曰:宣帝地节三年,诏曰:"朕既不德,不能附远,是以边境屯戍未息。今复饰兵重屯,久劳百姓,非所以绥天下也。其罢车骑将军、右将军屯兵。"

  《后汉书》曰:横野大将军王常薨,遣骠骑大将军杜茂将众兵屯北边,筑亭候,修烽燧。

  又曰:十五年,徙雁门、代郡、上谷三郡人置常山关以东。

  又曰:二十五年,南单于遣子入侍。於是云中五原八郡人归本土,边人在中国皆赐以装钱,转输给食也。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刑事案件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拆迁人 期限 兵法 标准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当事人 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