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2 21:36:06来源:法律常识
周某是某滴出行平台的网约车司机,在一次营运期间发生了一场车祸。在经过某路口时,周某驾驶的机动车与葛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葛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由周某与葛某承担同等责任。葛某家属将周某、保险公司、某滴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由于周某一审未委托律师,保险公司主张本案交通事故发生于被告周某驾驶涉事机动车在营运期间,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责任。
因此该案件一审法院最终判决:1、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2、超出交强险部分,被告周某承担60%责任内的60%;3、被告某滴公司承担60%责任内的40%。
周某不服该判决,委托三方律师对该案进行上诉,律师与周某沟通后,整理出两点上诉理由:
1、商业保险条款中关于车辆营运性质的规定,属于格式条款。保险公司在订立合同时便应予以特别提示和予以告知,否则免责条款不能成立,应对承担保险责任。
但在上诉人与该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时,其并未将该情形予以告知,也未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明,上诉人在签署保险合同时对该情形也无明确认知。因此,保险公司仅以投保的系非营运的商业三者险主张免责不能成立。
2、周某在承接某滴公司派送的订单时,某滴公司都会进行语音播报,称对每一单行程,某滴公司都有缴纳保险进行保障等。那么,在相关事故责任发生时,对于上诉人和某滴公司应当承担的责任,应当由第三人保险公司来承担。
若某滴未按照语音播报缴纳行程险,则某滴公司的语音播报使上诉人对该行程产生了错误认知,应当承担过错责任。而一审法院在审理时对该行程险事实丝毫未予以审查和认定。
案件经过律师的努力,本案最终以调解结案。调解结果为:一审由被告周某承担的部分全部由被告某滴公司承担。
1、各类费用票据是否齐全
2、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责任划分
将影响被告承担多少责任
3、伤情是否能构成伤残
若在起诉前不适宜或未做伤残鉴定的,可在起诉时同步申请法院做三期及伤残鉴定。若构成伤残,可主张残疾赔偿金。
4、误工费能否全部主张
需提供工资流水等工资证明,否则法院仅根据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酌定,或根据真实情况不予支持。
5、保险公司是否有拒赔理由
编辑 | 王瑶婷
运营 | 张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