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2 23:57:10来源:法律常识
查看原文--他们,本来可以安然无恙的......
3月21日22时07分许,柳某驾驶黑色轿车途经杭金衢高速往江西方向207公里+300米处时,与中央护栏发生碰撞,车辆调过头斜停于第一、二车道之间。
发生事故后,车上两个人下车第一时间未选择报警,也未及时撤离到安全区域,而是停留在车道内,查看车损、穿衣服、行走打电话......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身处在什么样的险境中。
柳某站在第一车道内穿衣服的时候
出现了第一次险情:
一辆白色小车从第一车道上来差点就撞了他
这个时候
仍然没有想到撤离至安全区域
不一会儿
危险降临!
杨某驾驶白色轿车从第一车道驶来
撞到了仍在车道内活动的柳某
事发后
杨某等人
将受伤的柳某
抬到第一车道与中央隔离带之间的路缘带上
二、三分钟后
险情再次出现
章某驾驶黑色小型普通客车
从第二车道撞上柳某的黑色轿车
由于撞击力度比较大
柳某的黑色轿车开始打转
还差点又撞到了停留在路缘带上杨某等人
目前,此次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