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00:24:08来源:法律常识
算。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算工伤,可以要求有劳动关系的公司报工伤保险,有具体侵权人可以获得双份救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标准为:
(一)上下班合理路线路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认定时向工伤认定部门提供上下班途中的证据。
(二)必须是交通事故。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双方事故还是单方事故,只要是交通事故则可。
(三)本人在交通事故中不负主要责任。负主要责任是指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负全责、主责。负无责、次责或同等责任是不影响工伤认定的。
当机动车遭遇非机动车或行人时,无论是否有责任,机动车一方都会手足无措。
段先生启动车辆掉头时被迎面高速飞驰过来的助动车撞了,结果助动车驾驶员飞了出去,仔细查看后,发现对方仅轻微擦伤,被要求“给1500元私了”。叫来警察,警察判段先生全责并建议付钱了事。段先生犹豫不决—该不该给?给了会有后遗症吗?
碰到“被私了”,几乎所有的车主都会有疑惑:给了钱是不是就默认自己担全责?“私了”的前保险(放心保)公司是不是不认可?“私了”了会不会有其他后遗问题?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人伤理赔相关负责人透露,交通事故中的“私了”手段确实不是最终裁断,但一般来讲,“私了”了结完的案件,“反水”的情况很少。
按照上海市《关于快速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通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撤出现场后,可自行协商损害赔偿,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下且达成协议,报警后由执勤民警到场办理结案手续。而按照保险公司小额人伤案件快速处理服务标准,1000元以下的轻微伤,有协议书和交警确定的事故认定书的,可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负责赔偿。
也就是说,“私了”的费用,金额在1000元以内,且有双方协议书和交警记录签字的事故认定书的,保险公司负责全额赔付。但如果赔偿金额超过1000元,或非当场了结案件,则需要伤者另外提供详细的就诊记录和费用清单。
对“私了”是否有后遗症,人保财险相关人士表示,如果事后确实发现伤者有更为严重的损伤,那么按照正常的人伤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来操作,等伤者医疗终结,再按照事故认定书上的责任比例,分摊各自的损失。
工伤属于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只要有损害事实的发生,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就要承担责任的原则。
(一)适用范围。
无过错责任原则有明显的惩戒和预防作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加重行为人的责任,使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更容易实现,受到损害的权利及时得到救济。无过失责任原则只适用于一部分特殊侵权行为:
1、产品侵权损害赔偿;
2、高度危险作业的侵权损害赔偿;
3、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损害赔偿;
4、动物致害责任;
5、工伤事故责任。
(二)责任构成要件。
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有三个,即违法行为、损害事实以及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三)举证责任。
诉讼中原告应当举证证明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三个要件。在原告完成上述证明责任以后,被告除非能够举证证明损害是由于受害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引起的,方能免除赔偿责任。如果举证不足或者举证不能,损害赔偿即告成立,被告应承担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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