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00:39:08来源:法律常识
“大理州检察院指定我院管辖‘1·15’涉黑专案是对我院的信任也是考验,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工作任务叠加、人少案多的困难面前,我们必须整合全院力量,全院一盘棋,全体人员一起上,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这是2018年3月弥渡县检察院检察长对该院干警提出的要求。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为切实提升涉黑恶案件办理质效,弥渡县检察院多次召开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工作推进会、案件分析会、工作协调会,在人员调配、经费、议事协调、上下联动等方面整合全院力量,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内设机构、全体检察人员分工不分家,全员参战,凝聚“一盘棋”。成立专业办案专班,组建政治过硬且专业素养强的专案组、检察官联合办案组及后勤保障组,内设机构横向联动,实行“捕诉一体”+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书记员”办案模式,细化每个办案组分工,责任到人,成立应急办案组,不是专案组的检察人员负责对普通刑事案件审查,制作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等,确保普通刑事案件的正常办理,及时调整办公室、配齐计算机、彩色打印机和扫描仪等办案设备,及时采购办公用品,随时与办案人员对接,维护办案设备、排查用水用电,办案部门物品物资紧缺时加班加点采购保障到位,规范财务资金管理使用,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确保办案工作顺利开展,活跃“一盘棋”。坚持规范执法,从细微处抓起,坚持“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不放过;不是的绝对不迁就凑数”,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坚持“不拔高、不降格、不跑偏”,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2018年以来,弥渡县检察院圆满办理公安部、云南省检察院挂牌督办,大理州检察院指定管辖的“1·15”专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的涉黑涉恶案件。2019年3月,在大理州首创在州内四个法院“1+3”同步音视频调度庭审模式开庭审理中,该院公诉团队全程采用音视频、动画、图像、图表等多媒体示证,将本案庞大复杂证据体系直观、清晰、完整出示,高效、规范、有力完成被告人指控和辩护律师的答辩,法院判决书全部认可采信公诉指控。为做好该案出庭公诉工作,专案组成员出庭前排练数十次,从宣读起诉书开始到法庭的讯问,从法庭举证质证到法庭的辩论,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解决,一个细节一个细节的打磨,为的只是开庭审理不出任何纰漏,确保该案公诉有力。
2018年1月至2020年7月,该院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11件210人,其中提起公诉涉恶案件10件194人,报大理州检察院提起公诉1件16人。持续跟进“打财断血”,持续深挖细查“保护伞”,及时依法向省委扫黑办移送案件中疑似公职人员“保护伞”违法违纪线索,提前介入配合县监察委查处“保护伞”案件。配合县乡部门对所属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及村(社区)干部预备人选联审。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迅速、覆盖面广、大众易于接受等优势,通过微信、微博、官网等方式推送宣传信息,让“扫黑除恶人人有责”更深入人心。
云南网记者 博达 通讯员 段启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