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11:22:18来源:法律常识
4年来,山东王先生一家一直沉浸在悲恸之中,他姐姐当年离婚后被建设银行山东淄博某支行一司机出轨,将她活活勒死后用铁链绑上杠铃片,连同尸体一起沉入水底,还从她银行卡里盗取20万元。案发后,该司机被判死缓。王先生一家不服,进行申诉。
7月7日,记者采访获悉,日前山东省检察院回复称“不予抗诉”并给出理由。律师认为,因婚恋矛盾引发故意杀人案件应严格慎用死刑立即执行,死者亲属可继续申诉。
建行司机出轨离婚女子
凶手冯某某,今年40岁,家住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案发前系中国建设银行淄博某支行司机。
死者王倩(化名)出生于1986年,儿子尚未成年,“我姐生前在淄博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做后勤工作。”弟弟王先生说,“该公司与她家和我们家都在同一个小区,她单位离我们家步行只需5分钟。”
王先生说,2015年底姐姐与姐夫离婚,后来她独自在外面租房居住。
“中国建设银行淄博某支行租用了那家房产公司的房屋,我姐负责收房租。”王先生介绍说,因工作关系,姐姐王倩认识了在该银行开车的司机冯某某,“他知道我姐离了婚,开始追求她,谎称他们夫妻关系不好要离婚,还用假的离婚证哄骗我姐,取得她的信任。”
王先生称,姐姐识破那份假的离婚证后感到很痛苦,曾告诉过家人她被骗了,说冯某某借了她很多钱,欺骗了她的感情,自己落得人财两空。
2018年7月27日上午,王先生接到民警电话,称他姐姐在殡仪馆里,叫他马上去一趟,“我们当场哭得撕心裂肺,姐姐火化后,按当地习俗,安葬在农村老家。”
女子遇害遭铁链捆绑沉尸水底
事后,王先生一家从警方处获悉,2018年7月26日晚上7时左右,淄博市文昌湖区商家西马村一村民拨打110报警称,在萌山水库水面上发现一具女尸。
接警后,文昌湖公安分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尸体打捞起来,发现尸体上用铁链捆绑着杠铃片。
经法医鉴定,女尸符合颈部遭受他人勒压致机械性窒息死亡,肝脏、胃容物中均检出氟乙酸根离子成分,胃内容物检出乙醇成分。
警方进一步侦查后,一辆鲁C牌照的可疑轿车进入民警视线。
民警循线追击,发现一名叫冯某某的男子与王倩关系密切,同年7月29日下午2时左右,民警在张店区九级村将冯抓获归案。
经审讯,冯某某对杀害王倩并抛尸水库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趁夜幕杀害情人抛尸盗取20万
冯某某交代, 2017年初,他通过工作关系与王倩相识,后来发展成情人关系。
2018年6月底,王倩提出要与他结婚、生子,已有家室的冯某某感到害怕,找人办了一张假离婚证,被王倩识破后,他萌发杀掉她的念头。
同年7月19日,冯某某从网上购买了一盘粉色胶带和两根绿色背包带,后来到批发市场买了铁链子、杠铃片和安全锁扣等。
7月24日下午上班时,他俩约定下班后去搞野餐。当天下午,冯某某还将老鼠药倒进塑料瓶带在身上。
下午5:30左右,王倩下班开着自己鲁C牌照的福克斯轿车接到冯某某,买了红酒和寿司来到文昌湖萌山水库,在大坝下面一个平台上用餐。
当晚11时左右,冯在车上趁王倩不备,用绳子将她勒死,用她带去的夏凉被蒙住她的头,把尸体放在后备厢,将她的车开回张店停在范家新村,换上自己的标致车回到周村家中。
第二天上午,他开车到文昌湖区的萌山水库,用铁链绑上杠铃片和王倩的尸体放到小推车上,推到桥上抛进水里。
作案后,冯某某从王倩车上的背包内找到几张银行卡,以前王倩告诉过他密码,他盗走她20万元,打算给家里留一部分,再潜逃外地。
2018年7月30日,冯某某涉嫌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被刑拘。
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死缓
2019年5月13日,山东淄博市检察院指控冯某某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向淄博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淄博市检察院指控,冯某某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婚外两性关系,在王倩提出结婚要求并识破他的假离婚证后,遂生杀人之念。
淄博市检察院认为,冯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公司印章罪,要求追究他的刑责。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倩的父母和儿子要求冯某某赔偿死亡补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200万元。
2019年6月27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时,冯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致人死亡的事实予以供认,辩解系在玩性游戏过程中致王倩死亡,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
山东淄博市中级法院认为,冯某某与王倩系情人关系,在发现她被勒窒息后没有进行任何救治,更没有报警,并用案发前购买的铁链、锁具等捆绑尸体,抛尸文昌湖,他作为成年人,因婚外感情问题,事先准备背包带、杠铃片等作案工具,在与她野餐前准备老鼠药和红酒,从他事先准备工具预谋作案方式,发现她可能死亡后不予救治等情节看,他主观上具有积极追求王倩死亡结果的直接故意。
该院认为,冯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院同时还确认了冯某某的另外3个罪名,认为其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本应严惩,但鉴于该案系婚外感情纠纷引发,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案件有所区别,且其亲属已代为赔偿王倩亲属的损失,对冯某某适用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并限制减刑。
2020年1月9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冯某某死缓,限制减刑,追缴盗窃赃款,返还王倩家人。
检方给出不予抗诉理由
一审宣判后,王倩的父母和儿子不服,以“要求改判被告人冯某某死刑,立即执行”为由,向山东省高院提出上诉。
2020年6月24日,山东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称,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后来,他们向山东省检察院递交了提请抗诉的申请,称冯某某系典型的预谋杀人,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与事实证据不符,希望改判,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
2022年3月,山东省检察院回复称,鉴于该案系不正当两性关系续存期间两人产生矛盾引发,原审裁定根据该案的犯罪情节等情况,决定对冯某某限制减刑,符合罪行相适应原则要求。
该院同时还称,山东省高院的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处理适当,他们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该案不符合抗诉条件。
律师释法:
因婚恋矛盾引发故意杀人案件应严格慎用死刑立即执行
北京市东卫(重庆)律师事务所李海蛟律师介绍称,我国《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同时,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他说,“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是我国的基本死刑政策。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决定》中明确,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案发后真诚悔罪并积极赔偿经济损失等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慎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李海蛟律师进一步介绍说,该案中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罪行极其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该案系因婚外情纠纷引发,被告人因被害人识破其假离婚后起意杀人,如果归案后坦白悔罪,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对他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同时考虑到被告人故意杀人手段特别残忍,被害人亲属不予谅解,要求依法从严惩处,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依照《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等规定,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充分权衡了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与依法严厉惩罚严重刑事犯罪的关系,符合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及关于死刑案件的刑事司法政策精神。
王先生介绍说,冯某某从开始准备铁链子、长鼻挂锁、杠铃片和锁扣,到用手机搜索“可能误食老鼠药怎么办?”“人淹死之后几小时尸体会浮上来?”再到准备“黑魔王”老鼠药等,这些充分说明他是有准备有预谋的杀人,他逃跑过程中被警方抓获后,一直编造玩游戏死亡等谎言,拒绝承认杀人犯罪的事实,“截至目前他一直不认罪悔罪,他和家属想通过钱财得到谅解,遭我们拒绝,至今我们没收过他们一分钱,他们也没有给我们一句道歉的话。”
对此,有律师认为,该案中被告人冯某某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不足以从轻判处。
该律师建议,受害者家属可委托律师继续向最高检或最高法申诉。
华商报记者 黄平 编辑 杨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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