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08:58:10来源:法律常识
关于对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扣留车辆处置的公告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水大队于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依法扣留的交通违法车辆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中,部分被扣留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未按规定期限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请未按规定期限处理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持被扣留车辆合法证明及时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水大队接受处理。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将对扣留车辆予以依法处理。
联系部门: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水大队
地址:山东省沂水县黄山路43号
联系电话:0539-2218900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水大队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