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8 12:29:17来源:法律常识
据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情缘》报道,江西上饶男子陈某与妻子余某结婚16年,发现妻子疑似出轨,陈某先后对3个孩子进行了亲子鉴定,发现都不是自己亲生的。“我结婚16年呀,没有一个是我的孩子。”陈某崩溃表示。
对于亲子鉴定的结果,其妻子余某并不认可,回应称:“我没有觉得我出轨,我不认为我出轨,小孩叫他爸爸叫了十几年,他都能做出这种事情(亲子鉴定)来,他跟畜生有什么区别,血缘关系那么重要吗?别人没有生的不是照样抱养吗?我跟他十几年,为什么他生不了?为什么不从自身考虑一下呢?”
目前,陈某已经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那么,他是否可以获得相应赔偿呢?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的规定,丈夫有权向妻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并且要求妻子返还一定的抚养孩子的费用。
此外,婚姻纠纷专职律师表示,在男方已有亲子鉴定结果的情况下,女方生育非男方亲生子女,女方在婚姻中具有过错,属于过错方。男方可以主张已经花费到子女身上的抚养费,并主张赔偿精神损失。同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男方作出比较有利的财产分割。
当陈某发现妻子出轨后,他对自己三个孩子的身份产生了怀疑。因此,他选择了进行亲子鉴定。根据结果,三个孩子均非他所亲生。
但其实,亲子鉴定不是你想做就要做的,需要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够操作的。比如,怀疑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婚外性行为、孩子抱错等等)、继承财产、上户口、移民、违法犯罪等情况。
亲子鉴定的启动应当考虑子女的意见,即使符合启动亲子鉴定的条件,如果可能影响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也不应当进行。以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至上,因为无论鉴定结果如何,对子女均是一种伤害。而且,亲子鉴定的随意化必然带来家庭关系的不稳定,也不利于未成年子女今后的生活和成长,从而引发诸多社会问题和矛盾。
亲子鉴定(paternity testing)是利用生物学的理论和技术,判断个体间是否存在亲生关系的鉴定技术。
通过DNA检测分析来做亲子鉴定,其原理来自于盂德尔的遗传规律。
通俗来讲,DNA是人体遗传的基本载体,人类的染色体是由DNA构成的。每个人体细胞有23对(46条)成对的染色体,其分别来自父亲和母亲。夫妻之间各自提供的23条染色体,在受精后相互配对,构成了23对(46条)孩子的染色体。尽管遗传多态性的存在,但每一个人的染色体必然也只能来自其父母。这是基本的遗传规律。
DNA亲子鉴定是目前最准确的亲子鉴定方法。
如果小孩的遗传位点和被测试男子的位点(至少1个)不一致,那么该男子便100%被排除血缘关系之外,即他绝对不可能是孩子的父亲。
如果孩子与其父母亲的位点都吻合,我们就能得出亲子关系大于99.99%的可能性,即证明他们之间的血缘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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