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11:02:10来源:法律常识
在全社会共同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防止疫情蔓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贵阳市交管局对近期贵阳市辖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或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群众作以下提示: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齐全有效,均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均可下载“交管12123”通过“事故快处”版块进行处理;
二、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如须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处理事故,请配合交管部门的体温检测和登记,并佩戴口罩,每起事故的每方当事人不超过3人;
三、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办案单位提出复核申请;也可向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事故处理处提出复核申请;在疫情期间我局开通电子邮箱,邮箱号:18985557073@163.com,当事人可将事故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核申请、事故认定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等材料清晰的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电子邮箱。
四、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事故处理期间有疑问的可通过电话联系办案民警,或向交管局122咨询服务热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