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09:30:25来源:法律常识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房子卖出后,但是原来房主的户口还在这房子当中,没有迁出。一般这种情况,买卖双方都是在交易谈判时口头约定好,到时卖方一定把户口迁走,但有时候,房子卖完了,他就是迟迟不迁户口,这种情况对于买方来说,应如何应对?
关于户口的移迁问题,确实在二手房买卖中经常出现,需要注意的是,户口迁移并不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本质上它应该是属于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并不受司法调整。所以如果你是因为对方不迁户口,而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迁出户口,法院是不处理的。
法院之所以不处理,是因为他们双方没有对户口何时迁出,以及不迁出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进行书面的约定,所以法院没有依据进行审理。但是如果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对户口迁出问题进行了明确约定,比如约定,如因卖方原因未如期或无法迁出户口,应当赔偿买方多少的违约金,如果双方自愿达成了这种条款,法院是可以依据这样的条款来判决卖方承担违约责任的。
所以如果买方对这个户口是比较在意的,就应该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的说明和约定,这样来督促和约束卖方来尽快办理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