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05:19:57来源:法律常识
哈喽大家好,我是小信,今天我们要讨论的话题是:如何有效地进行催款。
当我们在做生意的过程中遇到资金无法正常周转,外债又难以收回,此时,如何利用外部手段进行有效干预,让拖欠的款项及时入账呢?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一般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 但法律又有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因此,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有效期内提出任何还款主张或对方三年内还过任意一笔款项,则诉讼时效自要求还款当日起重新计算。
若不幸已过诉讼时效,则债权人应当尽力争取中断诉讼,例如:双方进行对账或签具还款协议等,只要对方同意履行,则重新计算时效。
聘请专业的法务人员与对方电话沟通,利用其专业身份的优势给对方制造心理压力,从而达到催收目的,若对方态度恶劣,再采取下一步行动。
若债权人此时依然不准备起诉对方,可先向对方发出催款函或律师函, 一来,可以提醒对方还款; 二来,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其中, 催款函是债权人以自身名义发给对方的,效力较为缓和,不会造成对方太大不满。而律师函,是以律所名义发出,一般给债务人心理压力会大一点, 但是律师函发送的前提为证据非常充分的情况下。
诉讼作为最后的救济手段, 在债务人拖欠不还款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 确认债权, 亦可申请强制执行,要回款项。但是在诉讼前,建议先搜集证据,因为“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果证据不足,一般很难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