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05:20:50来源:法律常识
2018年12月22日凌晨,美检方公布刘强东事件的调查结果,决定不予起诉。随后,刘强东的代理律师Jill Brisbois也发布声明详述了整个案件经过,直到今天依然还有不少人从各个角度进行关注、评论。笔者仔细地看了代理律师的声明,觉得从中也有不少启发。
前言
01
通篇声明试图还原案件的整个过程,并曝光了诸多细节,例如:
女方主动敬酒,刘强东先生没有喝醉,女方也没有任何行为迹象表明她喝醉了
女方主动说她想参加聚会,所以和刘强东先生一起离开了Origami餐厅
在车里,女方主动与刘强东先生亲热,没有任何拒绝或不情愿行为(证人助理)
女方主动建议去女方的公寓而不是参加聚会。在车上女方主动把公寓地址输入司机的手机以帮助其找到她住的地方(证人:司机)
女方邀请刘强东先生进入大楼。她用自己的门禁卡打开大楼的门并示意刘强东先生进去。女方主动挽着刘强东先生的胳膊走进了大楼。(这个可能有物业监控视频)
另一位居民在走廊上看到了女方和刘强东先生。他注意到刘强东先生和女方胳膊挽在一起走得很近,两人看上去都很高兴。两人看起来都没有喝醉,女方路过的时候面露微笑。(证人:小区居民)
这么多的细节描述,就是想证明女方是在没有喝醉的情况下带男方到公寓的,从而得出双方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结论。
02
那么这则声明,对我们有什么启发呢?律师在声明中为什么高频率出现三次关于是否喝醉酒的描述呢?
美国《模范刑法典》规定
一个男性通过暴力或者以立即杀害被害人或他人,严重的身体伤害,极度痛苦或绑架相威胁,强迫不是妻子的女性与其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
法典还禁止以下非暴力:1.通过毒品或麻醉品或其他避免被害人反抗的方式;2.被害人未满10周岁的;3.被害人在性交时不知情。
笔者认为通过律师发表的声明可以看出其辩护点集中女方是在清醒的状态下主动带男方到公寓随后双方发生了性关系,男方既没有通过暴力也没有通过毒品或麻醉或者其他避免被害人反抗的方式与女方发生性关系。
03
几年前惠阳区法院公布了一起因为醉酒引起的案中案,惠阳两名男子因与醉酒女子发生性关系,被控强奸罪成立。
90后男子刘某通过网络认识了一个叫“阳阳”的女孩,双方见了几次面。2013年4月份,刘某与梁某及其他几位朋友约“阳阳”出来吃饭。几个人在宵夜档吃烤鱼、喝啤酒,一直吃到夜半时分。“阳阳”喝醉了,无法回去。两男一女同睡一张床,阳阳睡中间。刘某和梁某先后与“阳阳”发生了关系。“阳阳”醒后发觉自己失身,立即打电话给朋友,说自己被“强奸”。法院审理后认定,刘某、梁某是在被害人醉酒无意识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性关系,事后被害人也报警称被两人强奸,所以刘某构成强奸罪,梁某也构成强奸罪。
举个例子,在情人节的时候,甲向乙表白,双方一拍即合,你情我愿牵手成了情侣,几杯红酒下肚,女方不胜酒力,贵妃醉酒,男方送女方回家,然后男方当晚就也没回家了。酒醒后双方一言不合,女方报警称被强奸。笔者以为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女方醉酒,且事后女方及时报警,并有精液等证据证明双方确实发生了性关系的话,那男方很有可能会被认定构成强奸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
所谓其他手段,是指采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具有与暴力、胁迫相同的强制性质。
常见的其他手段有:用酒灌醉或者药物麻醉的方法强奸妇女、利用妇女熟睡之机进行强奸等等。
人在醉酒的状态下是缺乏认知能力与反抗能力的,不论喝酒的时候女方是主动喝酒还是被灌醉的,一旦女方喝醉了她就失去了正常的认知能力与行为能力,这种情况下,若男方不能把持住自己事后一言不合就可能变成了强奸犯了。
东哥,睡了,但无罪,因为人家强大的律师团找到了足够的证据证明女方是在没有醉酒的情况下主动带男主到公寓的,事后女方还有一系列的索要钱财等行为,所以检方最终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平凡如我们,还是多点理智,少点冲动,遇到喜欢的妹子,千万别想着灌醉妹子先下手为强,也别趁着妹子熟睡一厢情愿自作多情。你要相信,没有那么多的一见钟情,大部分你以为的一见钟情,那都是一见发情,发情有风险,小心、小心!
文丨童谣
编辑丨人
图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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