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10万怎么找律师,欠薪法律援助

时间:2022-12-10 07:36:47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中工网

法援律师伸援手 欠薪案件巧化解

案情介绍

2019年9月初,常州天宁区某物流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产停业,陷入破产困境,吴某等12名职工工资久拖不决。工人们上门讨薪,却发现公司老板早已“跑路”。讨薪无门的12名职工,万般无奈之中,于2019年12月,向天宁区总工会求助。

援助经过

区总工会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及时指派工会律师团章玲芝律师负责处理此案。由于物流公司法定代表人傅某某始终不露面,也不接电话,导致章律师无法开展调解工作,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章律师并没有轻言放弃,而是想方设法,通过微信向其普法,从情、理、法等多角度,劝其尽快前来解决纠纷。起初消息总是石沉大海,章律师不仅没有气馁,反而坚持不懈地给其发消息,告知守法重要性及违法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最终,傅某某在权衡利弊后主动联系章律师,认可拖欠吴某等12人12万元工资的事实,但同时表示目前企业债台高筑,仅拖欠安徽交运集团运费就高达800余万元,已无力支付拖欠的工资,建议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章律师经多方走访、调查,确认傅某某所述基本属实。职工们得知讨薪无望后,纷纷前往镇政府上访。章律师一边安抚职工情绪,一边引导他们理性维权。为了让员工们能拿到一年的“辛苦钱”高高兴兴回家过年,章律师立即放下手头的其他工作,全力以赴准备走司法程序的相关材料。通过详细深入了解,章律师发现吴某等12名职工欠薪情况略有差异。经过多次研讨,根据职工的不同情况,制定出了多元化解决方案。对于拖欠苑某某等8名职工工资5万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工资金额可以确认。天宁区郑陆街道工会联系天宁区郑陆镇政府、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通过行政监察的途径,以“责令整改”通知书形式,责令物流公司支付苑某某等8名职工工资。

而吴某等4人由于属于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其工作时间和地点均不固定,仅有傅某某签名的工时单,无单价,拖欠工资数额难以确定,则由章律师帮助他们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2020年1月6日,天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2020年1月8日,章律师帮助吴某等4人前往天宁区人民法院起诉,并从法院工作人员处得知该公司牵涉多起借贷、抵押及合同纠纷案件,确实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追索工资希望渺茫。

章律师再次前往公司及其关联方、收购方等处,深入详细了解公司具体经济状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最后了解到物流公司法定代表人傅某某个人名下尚有一套房产。为了督促傅某某尽快出面解决纠纷,章律师果断追加公司法定代表人傅某某为共同被告,并向法院申请将傅某某个人名下房屋进行查封。傅某某得知个人名下房屋被查封后,主动联系章律师。章律师抓紧机会释明法理,建议他积极配合处理案件。最后傅某某接受章律师的建议,不仅主动前来解决纠纷,而且自愿对拖欠工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20年4月28日,吴某等4人与公司及傅某某就达成一致意见,天宁区人民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立即进入执行程序。2020年10月傅某某名下房产被司法拍卖,但法院认为物流公司并未进入破产程序,故职工工资不属于优先偿付项目,应和其他普通债权一样按比例分配。

章律师主动出面与其他债权人协调,寻求他们给予最大限度的让步,尽可能提高职工工资执行分配比例,让职工工资优先受偿,最终成功说服其他债权人,吴某等4人历时一年终于拿到了被拖欠的7万元工资,案件圆满解决。

专家点评

岁末年初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高峰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本案人数较多,涉及金额较大,在物流公司外欠800多万元债务的情况下,律师能转变思路,追加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被告,向法定代表人释明法理,令其自愿配合,同意对职工们的工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拍卖名下房产,从而优先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帮助他们拿到应得工资,实属不易。

类似的案子还有很多,仅靠职工自己的力量难以拿到应得的工资,此时需要党政部门、工会组织等协同一道,及时介入,不局限于既定程序,转变思路,想职工所想,急职工所急,促进农民工欠薪案件多渠道、多元化解决,最大化争取职工合法权益。天宁区总工会自成立工会律师团以来,积极发挥律师团律师主观能动性,在办案过程中简化流程,注重实效,特别是在办理群体性劳动案件中,实现了经济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据江苏工人报消息 常州市天宁区总工会)

责任编辑:尹文卓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刑事案件 工资 补助费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拆迁人 期限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兵法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当事人 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