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07:36:47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中工网
法援律师伸援手 欠薪案件巧化解
案情介绍
2019年9月初,常州天宁区某物流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产停业,陷入破产困境,吴某等12名职工工资久拖不决。工人们上门讨薪,却发现公司老板早已“跑路”。讨薪无门的12名职工,万般无奈之中,于2019年12月,向天宁区总工会求助。
援助经过
区总工会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及时指派工会律师团章玲芝律师负责处理此案。由于物流公司法定代表人傅某某始终不露面,也不接电话,导致章律师无法开展调解工作,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章律师并没有轻言放弃,而是想方设法,通过微信向其普法,从情、理、法等多角度,劝其尽快前来解决纠纷。起初消息总是石沉大海,章律师不仅没有气馁,反而坚持不懈地给其发消息,告知守法重要性及违法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最终,傅某某在权衡利弊后主动联系章律师,认可拖欠吴某等12人12万元工资的事实,但同时表示目前企业债台高筑,仅拖欠安徽交运集团运费就高达800余万元,已无力支付拖欠的工资,建议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章律师经多方走访、调查,确认傅某某所述基本属实。职工们得知讨薪无望后,纷纷前往镇政府上访。章律师一边安抚职工情绪,一边引导他们理性维权。为了让员工们能拿到一年的“辛苦钱”高高兴兴回家过年,章律师立即放下手头的其他工作,全力以赴准备走司法程序的相关材料。通过详细深入了解,章律师发现吴某等12名职工欠薪情况略有差异。经过多次研讨,根据职工的不同情况,制定出了多元化解决方案。对于拖欠苑某某等8名职工工资5万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工资金额可以确认。天宁区郑陆街道工会联系天宁区郑陆镇政府、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通过行政监察的途径,以“责令整改”通知书形式,责令物流公司支付苑某某等8名职工工资。
而吴某等4人由于属于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其工作时间和地点均不固定,仅有傅某某签名的工时单,无单价,拖欠工资数额难以确定,则由章律师帮助他们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2020年1月6日,天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2020年1月8日,章律师帮助吴某等4人前往天宁区人民法院起诉,并从法院工作人员处得知该公司牵涉多起借贷、抵押及合同纠纷案件,确实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追索工资希望渺茫。
章律师再次前往公司及其关联方、收购方等处,深入详细了解公司具体经济状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最后了解到物流公司法定代表人傅某某个人名下尚有一套房产。为了督促傅某某尽快出面解决纠纷,章律师果断追加公司法定代表人傅某某为共同被告,并向法院申请将傅某某个人名下房屋进行查封。傅某某得知个人名下房屋被查封后,主动联系章律师。章律师抓紧机会释明法理,建议他积极配合处理案件。最后傅某某接受章律师的建议,不仅主动前来解决纠纷,而且自愿对拖欠工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20年4月28日,吴某等4人与公司及傅某某就达成一致意见,天宁区人民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立即进入执行程序。2020年10月傅某某名下房产被司法拍卖,但法院认为物流公司并未进入破产程序,故职工工资不属于优先偿付项目,应和其他普通债权一样按比例分配。
章律师主动出面与其他债权人协调,寻求他们给予最大限度的让步,尽可能提高职工工资执行分配比例,让职工工资优先受偿,最终成功说服其他债权人,吴某等4人历时一年终于拿到了被拖欠的7万元工资,案件圆满解决。
专家点评
岁末年初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高峰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本案人数较多,涉及金额较大,在物流公司外欠800多万元债务的情况下,律师能转变思路,追加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被告,向法定代表人释明法理,令其自愿配合,同意对职工们的工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拍卖名下房产,从而优先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帮助他们拿到应得工资,实属不易。
类似的案子还有很多,仅靠职工自己的力量难以拿到应得的工资,此时需要党政部门、工会组织等协同一道,及时介入,不局限于既定程序,转变思路,想职工所想,急职工所急,促进农民工欠薪案件多渠道、多元化解决,最大化争取职工合法权益。天宁区总工会自成立工会律师团以来,积极发挥律师团律师主观能动性,在办案过程中简化流程,注重实效,特别是在办理群体性劳动案件中,实现了经济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据江苏工人报消息 常州市天宁区总工会)
责任编辑:尹文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