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20:40:06来源:法律常识
2021年8月29日上午9点34分,望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岭中队接县公安局110指令:在省道S211太华线长岭镇艾美宾馆门前路段,发生一起两辆二轮电动车碰撞的交通事故,其中一辆电动车逃逸,现场有人员受伤。
接警后,该中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处警民警发现一辆红色的二轮电动车倒在路边,电动车旁除了伤者的血迹之外,没有留下一丁点的线索。就连受伤当事人和家属都说不清楚当时的情况。民警一面协助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一面对现场进行勘察调查走访,同时安排民警对事故现场及沿途监控视频进行调取,在离事故现场不远的一民用监控里,民警发现一男一女二人驾乘一辆白色二轮电动车,视频显示在驾车过程中,驾驶人员一边骑车一边查看手机,由于两人都戴着口罩,无法看清楚面部特征,民警只知道肇事车辆是一辆白色二轮电动车,循着这条线索,民警开始了拉网式排查。经过六天多的走访调查,最终确认当时逃逸的肇事者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并且有驾驶电动车玩手机的习惯。情况虽然掌握了,但由于肇事者和乘坐人都带了口罩,还是难以辨认肇事者像貌。
2021年9月4日星期六,办案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继续在长岭镇和S211太华线沿线进行调查走访。当天下午15时左右,办案民警走访至北门坦附近时,在路上迎面遇到一个年轻小伙子驾驶一辆白色二轮电动车,小伙子一边骑车一边玩手机,车辆大小、颜色、人员特征与办案民警掌握的情况非常相似,小伙子边骑车边玩手机的动作出卖了他,细心的民警一眼确认,肇事者就是他。随即对该男子进行盘查,通过询问和现场检查车辆。民警认定他就是当天的肇事逃逸者。证据面前,该男子对8月29日上午在长岭街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胡红松 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