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19:58:15来源:法律常识
深圳晚报2019年03月15日讯 下班后去健身房“打卡”,已成为不少市民的日常,但市民在健身方面也遇到不少麻烦。深晚记者从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委会”)获悉,今年截至3月11日,市消委会共收到健身类投诉315宗,同比增长48.6%。投诉主要集中于售后服务(64%)、合同(15%)、虚假宣传(3.8%)、安全(2.5%)等问题。涉及深圳市古德菲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凯伦菲勒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沃韦奥健身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瑞尔健身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万森健身会有限公司等多家健身房。
同时,深晚记者从市消委会了解到,由于健身房自身管理问题及缺乏行业规范,健身房投诉调解成功率较低。据数据显示,在315宗投诉中,调解成功27宗,占比8.5%。刚办会员卡没几月,健身房悄然关门,消费者如何维权?合同协议约定课程一经售出,不可退款的条款是否合理?私教课程中意外受伤,责任应该谁担?对此,深晚记者采访了相关律师及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
案例一
健身房经营者跑路会员退款难
2018年12月,市民王女士办理了深圳市初心健身有限公司750元半年的健身卡。12月28日,健身房贴出通知,因淋浴间下水道出现问题和部分器械老化等原因,将于元旦开始为期一个半月的停业维修及装修,会员卡将会把维修以及装修的时间延期补上。但在今年1月26日,其会员发现该健身房的招牌已被拆除,里面的器械也全部被搬走。
通过健身教练和前台工作人员,王女士得知该健身房的经营者已失联,教练和员工还被拖欠工资。2月20日,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受理深圳市初心健身有限公司的员工欠薪案。而王女士和其他会员组建了初心全体会员员工维权群,目前群里已有64人,预计所有受害消费者损失金额在11万元左右。
专家建议
对于健身房经营者跑路情况,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维光认为,消费者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如经营者有类似前科,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看其是否存在非法吸收存款、诈骗等行为。
市消委会投诉咨询部副部长魏兴介绍,一旦无法联系经营者,市消委会就很难进行调解。但是对于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者,市消委会会联合深圳市信用中心及相关征信机构将企业的相关信息和企业代表信息推送至信用中心。
案例二
健身房关闭分店并转移会员
元旦假期,市民黄先生在深圳赛乐威健身房南山店办理了为期两年的健身卡,费用为6350元。2月16日,黄先生连续接到健身房停电通知,无法进行锻炼。3月5日,店里人员告诉他健身房要暂停营业。3月7日,物业中心发出公告,表示租户赛乐威健身房的租赁合同于2月28已终止,3月8日起禁止人员进入。
同时,赛乐威健身有限管理公司对会员发出南山店无法正常锻炼,请暂时移步福田水松店进行锻炼的通知。但黄先生认为当初选择南山店的理由就是方便,现在转移到福田区锻炼,中间的时间成本、路途成本应该由健身房承担。目前,黄先生已加入赛乐威退费维权群,群里已有109人。他们都和黄先生一样,希望赛乐威尽快把剩余的费用退还。
专家建议
对于黄先生的情况,张维光认为,健身房涉嫌违反消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即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相关服务,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基于这一点,黄先生可以要求经营者进行退款。
同时,魏兴提醒消费者,不要被健身房时间长、价格低的促销所迷惑,特别要注意尚未开业的商家。在办卡前可查询健身房场地租赁合同年限,或询问物业公司商家的水电物业等费用是否正常缴纳,起到防范作用。
案例三
私教课程不得退款转让需交高额转让费
去年12月,深圳市名爵健身有限公司在南山区香山里小区门口宣传,洁洁(化名)在工作人员推介下办理了为期半年的健身卡(1500元)和30节私教课(420×30=12600元)。交费前,健身房没有告知消费者协议内容。交费一个星期后才给她课程协议和会员卡。
春节后,洁洁因个人原因要离开深圳,她要求健身房把剩余24节私教课的钱退回,名爵根据协议中第二部分第1条“所有私教课程一经售出,不可以退款或者转作其他用途”,表示退不了。在洁洁的坚持下,名爵表示要等到有客户买她的私教课程才能退,且私教课费用转让要打折降为350元~380元/节。洁洁认为名爵健身有限公司没有提前告知协议内容,而是在消费者交费后几天才自行签订协议内容的行为涉嫌欺骗消费者。此外,对于剩余课程她还未进行消费,所谓的协议都是约束乙方,属于霸王条款。深晚记者联系名爵健身有限公司询问情况,负责人张经理回复称已将要求退款学员要转的私教课程挂在网上售卖,一旦有人购买即可进行退款。至于签订合同的内容,他表示所有健身房都差不多。
专家建议
对于格式条款问题,张维光认为,在法律上,该条款虽未约定保护消费者的条款,但是依然可以适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法》规定,是否符合格式条款无效的条件有待商榷。同时,合同的成立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直接履行。消费者先付款,即为提前履行合同义务。只有后续签署的书面合同违反合同法情况下才会视为无效。
张维光提醒消费者,对于预付费的这种交易合同,尽量要考虑商家的信用情况。书面确认合同条款后,再付费,正式接受服务。防止商家的履约能力不足、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等原因导致退款难。
案例四
私教不专业导致会员腹直肌拉伤
2018年2月,市民刘女士在深圳市领域健身有限公司景田店办理了年卡和20节私教课,领域在推介时向消费者承诺每个私教都有职业资格证。在去年4月的一次私教课前,刘女士刚在跑步机上做了5分钟热身就被教练催促上课,她坚持至少热身半个小时以上,但教练告知只需热身5到10分钟。3天后,刘女士感觉腹部两侧疼痛,开始以为是运动后正常反应,但到了第5天疼痛加剧,同时有低烧。经诊断,医生告知她是运动拉伤导致。此后一周,刘女士自行对症处理后略有缓解,但咳嗽打喷嚏会引起剧疼,影响了她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南山区人民医院疼痛科医生诊断为运动导致腹直肌拉伤,领域健身康复教练也确认医生的诊断结果。
此后,刘女士多次要求退卡退款,领域回复不能退,只能转卡。对此,刘女士对领域健身的教练是否有合格职业资格证提出质疑,并表示,领域健身办卡前没说明不能退,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深晚记者联系深圳市领域健身有限公司进行核实,工作人员管先生表示,所有教练都有职业资格证,刘女士的伤是否因健身导致还有待核实,至于刘女士要求的退款,会将她剩余的私教课放在网上打折售卖,有人购买即可退款,近期会积极与刘女士沟通。
专家建议
张维光介绍说,消费者受伤,应当属于侵权责任法的范畴,即消费者可以要求健身房及健身教练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退款属于《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范畴。同时他建议消费者,要对健身教练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过往从业经验情况进行了解。
魏兴也提醒健身房经营者,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维护好消费者的权益,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健身行业消费环境。(记者邱志东郭海南)来源:深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