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20:30:56来源:法律常识
2月16日下午,武昌区检察院与武昌区公安分局共建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挂牌成立,落实“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记者获悉,对于公众关注的醉驾型危险驾驶刑事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武昌区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该类案件的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理判决的诉讼全过程。
这得益于武昌区公检法司等部门在全市率先探索构建醉驾型危险驾驶刑事案件“3+2+2”快速办理机制。
该机制解决了原有模式下办案环节与流转程序复杂的问题,明确公安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侦查终结,检察院在2个工作日内移送起诉,区法院在2个工作日内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并由派驻律师对认罪认罚具结情况进行见证,有效提升了该类案件的诉讼效率,整体办案效果良好。
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没有造成交通事故,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且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醉驾案件,原则上适用“3+2+2”快速办理程序。对于情节轻微案件或因案件事实繁琐、事故谅解拖沓等导致案件难以在7个工作日内审结的案件,实现有序分流。
张某某危险驾驶案是武汉市首例适用“3+2+2”模式的案例。2020年5月,张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至武昌区中山路隧道南出口处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张某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4.48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发当日,公安机关立即对该案立案侦查,并对张某某决定取保候审。武昌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3个工作日内,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归案后,张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7个工作日内,武昌区法院在武昌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执法办案中心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
法院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予以采纳,判处张某某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武昌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20年5月至今,全区办理的醉驾刑事案件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99.8%,真正实现了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
酒驾醉驾危害多大
检察官、律师帮你讲清楚!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表明,酒后驾驶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它不但给当事者本人造成直接危害,更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严重的影响。
是否构成酒驾依据的标准是:血液中酒精含量小于20mg/100ml,不构成饮酒驾车行为(不违法);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且小于80mg/100ml,为酒后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驶。
武昌区检察院检察官龚雪介绍,通常来讲,酒驾、醉驾的社会危害体现在三个方面:
1.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会给当事人双方直接造成伤害
酒后驾驶造成的事故,一般都比较严重,一旦出现伤亡,首先受到伤害的就是驾驶人,轻者受到皮肉之苦,重者造成终身残疾甚至失去生命。而身体上的残疾,又容易给自己和他人造成精神上的打击,留下终生遗憾和永久伤痛。
2.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3.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会给社会秩序的安全稳定带来一定隐患
醉驾会受到什么处罚?
醉驾会受到什么处罚?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亮表示,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2011年5月1日,醉驾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明显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1.酒后驾驶
暂扣6个月驾驶证
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自愿认罪认罚的醉驾案件7个工作日内办结
2.再次酒后驾驶
处10日以下拘留
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3.醉酒驾驶
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
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陈律师表示,酒驾、醉驾除了要付出巨大的法律成本外,还将承担高额的经济成本,酒驾、醉驾导致的车辆及人身损失,保险不予赔偿,对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还将付出高额的赔偿代价。此外,因醉驾受到刑事处罚的,还会对职业生涯产生重大影响,如不能从事律师、医生等职业,公务员可开除公职等。
(来源: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