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21:24:28来源:法律常识
“感谢对我们残疾人的帮助,细心解答我们的法律问题,得知我们读书少不会写起诉状,又耐心地帮我们写起诉状,在此怀着激动感恩的心情写上感谢信。”日前,虎门镇政务中心工作人员将两位残疾人赵某、欧某的感谢信转交到法律服务窗口律师崔芸庆手中,信里的字里行间流露出真情实感。
原来,赵某、欧某两人为夫妻关系,且是残疾人,行动不便,是小学文化程度,居住在深圳市龙岗区。赵某与黎某共同经营一家公司,地址在东莞虎门镇。赵某与黎某在合股期间,公司经营不善,导致2021年6至8月工人工资无法发放,他俩商定按各自持股比例筹资,但黎某未能筹措到资金,最终由赵某筹措全部资金完成了工资的发放。就应当承担的筹资部分,黎某于2021年12月以签订《借条》的形式,确认欠款金额并承诺分期支付,黎某的父亲在《借条》上签字承诺保证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半年以来,赵某多次与黎某及其父亲沟通,他们均以各种理由拖延,至今未能按照约定支付任何一笔款项。
无奈之下,今年6月9日,赵某、欧某来到虎门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希望通过咨询律师找到解决的办法。崔芸庆律师详细地为赵某分析案件情况,并建议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赵某、欧某因公司经营不善,导致目前经济困难,且仅有小学文化程度。而且,赵某与黎某及其父亲的情况属于经济纠纷,不符合法律援助申请类型范围。
为了避免腿脚不便的赵某、欧某来回折腾,崔芸庆主动为他们写好起诉状,详细讲解法律流程并书面记录一并交给赵某,告知其后续可以拨打虎门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咨询,以便他们顺利到法庭提起诉讼。赵某、欧某为感谢崔芸庆律师的帮助,在虎门镇政务中心前台,写下了感谢信,拜托工作人员转交给崔芸庆。
虎门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坚持“以法律服务聚民心,以法律援助暖人心,以法律保障安人心,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宗旨,为群众办实事,在虎门镇政务中心、各社区居委会、人社分局、法庭、妇联等设点提供专业律师坐班解答咨询、法律援助、流动法律讲座等便民法律服务。
截至今年6月14日,虎门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1件,受援人员共1196人次,接待来访咨询409人次,接听并解答咨询电话226个,处理12348热线工单15宗,登记工作台账总条数275条,出具法律专业意见2次等服务,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记者】何建文
【作者】 何建文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