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22:34:07来源:法律常识
“我购买的7套底商被网签在别人的名下,现在不知该怎么办!”日前,在北京工作的刘丽(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反映,2019年10月,自己筹集475万余元资金,购买了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县菩提园项目7套底商,但后来不仅没能办理网签,还发现这7套底商又在2020年4月9日被卖给了别人。
据菩提园项目的购房者介绍,截至目前,已有超过20名购买了菩提园住宅或底商的购房者,参加了该项目“一房二卖”的维权。
而该项目相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表示,确实发现一部分“一房二卖”的问题,但目前只能上报公司,尚未有解决方案。
大厂县房管局执法科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来看,此事涉及到诈骗了。后续应该会转到公安部门。”
购房者:全款购买的房子被另售并网签
据业主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显示,菩提园项目位于大厂县夏垫穆斯林大街南侧,东兴路西侧,销售单位为大厂孔雀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孔雀亭公司”)。此外,该项目所在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件也显示,土地权利人为孔雀亭公司。
记者通过天眼查获悉,孔雀亭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为王涛,公司全部股权为大厂回族自治县通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所持有。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目前状态为存续。
还在建设中的大厂菩提园项目。
“这些天,我带着7套购房手续不停地奔波于大厂县相关部门,但时至今日,没有丝毫进展。”近日,刘丽向记者讲述起当初的购房经历。
“2019年10月份,我从孔雀亭公司开发的菩提园项目购买了7套底商,房屋总价款475万余元。按照孔雀亭公司的要求,当日我与他们签订了《商品房协议书》(简称《协议书》),并支付了7套房产总定金200万元。12月9日,我又付清了剩余全部房款,同时又针对每一套房单独签订了协议,开发商也分别单独出具了收据。”刘丽向记者提供的收据显示,收款方确为大厂孔雀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刘丽称,孔雀亭公司当时承诺,在2020年1月15日前完成网签手续办理。
刘丽向记者提供了自己付清7号底商(所购7套底商中的一套)88万余元房款的收据。
“此后,我多次催促孔雀亭公司办理网签,该公司则以与房管局正在沟通、衔接等为理由进行拖延。” 刘丽向记者介绍,“2020年3月26日,我来到大厂县房管局了解情况,这才得知我购买的底商已经于3月9日被大厂县公安局查封。后来我又得知, 4月9日房源被解除查封,并且在当天办理了购房网签手续,网签在张某、于某两人名下。”
事实上,刘丽的遭遇并非个例。据菩提园项目购房者介绍,截至目前该项目至少已有20多户购房者反映所购房屋被“一房二卖”。
“2019年3月,我们凑了60多万元购买了菩提园项目一套四十多平方米的房子,等来的不是收房,而是被卖给了第三人,并已经网签。”来自四川的购房者赵旭(化名)告诉记者,“前不久,我们发现遭遇‘一房二卖’后,已联系了20多名同样遭遇的业主奔走于当地多个部门,但直至现在没有实质性进展。”
协议约定“保留房源、办理网签”,但购房资格引发争议
真如上述购房者的描述,如此多套商品房都被“一房二卖”吗?
新京报记者从刘丽提供的《协议书》上看到,“自该协议签订后,孔雀亭公司不得与第三方签订该《协议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承诺买方全额支付总房款或签署分期付款协议后,为其保留该预约房源。允许买方变更一次预约人,或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孔雀亭公司办理网签手续。”
刘丽向记者提供了购买7套商铺中的一套的《商品房协议书》。
刘丽说,“从内容来看,上述《商品房协议书》实际就是一份简易的购房合同,为了进一步明确办理网签手续的细节,我与孔雀亭公司还签订了另一份协议。”
该协议显示,刘丽于2019年10月23日购买菩提园项目7套商铺,并于2019年12月已经交付全款,孔雀亭公司承诺在2020年1月15日之前完成网签,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签,孔雀亭公司承诺给刘丽赔付20%的违约金。
刘丽称,她还与开发商签订了另一份协议,进一步明确了网签时间。
购房者刘志(化名)向记者表示,“2019年3月份左右,菩提园项目住宅均价1.3万元/平方米左右,户型一般也不大,很多购房者都按销售人员的要求支付了全款。但我们现在房子没有了,钱也没退回。”
刘志告诉记者,在维权的20多位购房者中,仅刘丽购买的是商铺,其他购房者购买的都是住宅。
而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事件背后存在隐情——部分被“一房二卖”的购房者,实际上并不具备购房资格。
2017年,廊坊市出台限购政策规定,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提供当地3年及以上社保或纳税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限购区域包括了大厂县。不过,限购政策并未对商铺进行限购。也就是说,除了刘丽购买商铺不需要有资格限制外,其他购买住宅的购房者,能买住宅的前提是要符合上述限购条件。
购房者秦刚(化名)告诉记者,自己在买房时,确实并不具备大厂的购房资格,开发商却说可以购买,后来又告诉包括自己在内的购房者可以先付款,等具备了购房资格时再网签,在付了房款后,其与开发商签的协议中已经明确,将房子保留至2022年5月28日,“也就是说,当时实际上是约定了保留房源,等到我符合了购房资质后再办理网签。”
购买菩提园项目住宅的秦刚称,协议上明确,双方约定房屋保留至2022年5月28日。
上述说法受到不少购房者的证实,“即便因为限购政策问题不能网签,开发商也得先发解约通知,再将房子卖给他人吧?但我们却完全不知情,在此期间,我们还一直在廊坊缴纳社保和个税,想等着符合条件了再进行网签。”
项目相关负责人:确实出现了“一房二卖”
4月28日下午,记者分别拨打上述《协议书》及天眼查平台上所留的孔雀亭公司电话,一直未能接通。
部分业主称,目前开发商相关负责人已经因其他问题被调查,基本联系不上,现在只能联系一名负责处理此事的王姓工作人员。4月21日,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与该王姓工作人员取得联系。“我们处理手续问题时,确实发现一部分‘一房二卖’的问题。我会集中上报给公司,目前只能等处理结果。”该王姓工作人员说。
而对于另一个焦点问题——孔雀亭是否因购房资格问题而不配合上述购房者办理网签,该王姓工作人员表示,对此并不知情。
4月28日,记者又与前述业主提供的另一位谢姓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他表示,“我们了解到的情况与业主掌握的差不多,房款是交给孔雀亭公司了,但据说开发商已经被查了,相关责任人被控制,现在也不知道房子到底网签给了谁。”此外,当时负责销售的其他多名工作人员也向记者给出了类似的回复。
事实上,虽然孔雀亭是该项目的开发商,但据购房者反映,收款公司其实不止一个。“我按照销售人员的要求,把房款支付给了创金科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简称“创金科”)。对方账户显示为三河市兴达个体户周媛。”购房者刘志告诉记者,还有不少一起维权的购房者,也把房款付给了这家公司。
此外,另有该项目购房者向记者提供的手续显示,收款方为大厂回族自治县鸿豆房产经纪公司(简称“鸿豆”)等机构。还有一部分购房者称将购房款分别支付给了孔雀亭公司和上述其他公司。
针对上述多家收款公司的问题,记者又与当时负责销售的刘姓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对方表示,“当时卖房时,该项目五证齐全,那几个收款公司当时都是以‘避税’等名义代收房款,至于后续为什么变成现在的情况,我们也不清楚。”
4月29日上午,记者拨打创金科、鸿豆两家在天眼查平台所留电话,其中,创金科所留电话机主称“打错了”,其他电话则无人接听。此后,记者又通过短信形式与两家公司所留电话联系,但截至发稿前,一直未获回应。因此,刘姓工作人员上述所称“几个收款公司以‘避税’等名义代收房款”的说法尚未得到证实。
主管部门:此事或涉及诈骗
4月29日上午,记者就此事联系到了大厂县房管局执法科,一名杨姓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目前还处于登记阶段,后续应该会转到公安部门,现在来看,此事涉及到诈骗了。据我所知,该公司相关人员不是因为此事被控制。另外,我不清楚此事是否与购房资质有关系。”
针对上述问题,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律师表示:“‘一房二卖’行为涉嫌合同欺诈,严重了会涉嫌合同诈骗,其行为可能触犯刑律。”
王玉臣认为,一般来说,法院裁决“一房二卖”纠纷案件时,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支持买方请求解除合同、要回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卖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如果上述已经网签的人员属于善意取得,涉事的房产基本不可能再退回给刘丽等人,他们只能要求退回房款并赔偿损失。反之,则可以退回房子、重新网签,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王玉臣律师说。
此外,王玉臣表示,此事与有无购房资质是两个法律问题。退一步讲,即使购房者没有购房资质,所签的上述协议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最终真的因为购房资质问题不能网签,即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下,一般来说,也应该是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退回房款,再商定双方因购房资质产生的违约责任。
王玉臣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房前切勿冲动付款,务必甄别销售主体资格、买卖房源权属等情况,再签订正规、完备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在房管局进行备案,及时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如果遇到上述情况,首先要搜集好证据,向公安机关和当地主管部门举报的同时,还要做好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准备。”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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