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22:38:05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行为人在驾驶过程中发生碰撞、滚动、刮擦、翻车、坠车、爆炸、火灾等交通事故,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为大家作出以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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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30日18时许,金驾驶小轿车前往交叉口,由北向西向右转弯。韩中良驾驶重型半挂拖拉机后,拖着重型仓库格栅半挂车从东向西行驶。韩驾驶进入道路中心左侧,因为他避开了金的车辆,恰逢受害者陈驾驶大型普通公交车从西向东行驶。韩驾驶的车辆与陈驾驶的车辆前部和左侧相撞,造成车辆损坏。
事故发生后,金开车离开了现场。被害人陈某在抢救后第二天无效死亡。经鉴定,符合颅脑损伤死亡,刘某身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经鉴定,金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韩负有次要责任,陈、乘客刘、辛等人不负责任。2020年10月28日,金在警方电话通知后自首,到案后如实承认了主要事实。
金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金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并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事故罪,应当依法处罚。
金主动通过警方电话通知自首,如实承认主要犯罪事实,自首,赔偿部分受害人损失,自愿认罪,依法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重伤、死亡、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罪分子虽然没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也可以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判处法定刑以下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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