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23:42:10来源:法律常识
河粉、米线都是用米制成,是大众化的特色传统名吃,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的食品安全抽检通告显示,这两种米制食品都被检出非法添加防腐剂的情况:其中忠县丰汇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的鲜河粉,2 次被检出禁用的防腐剂“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涪陵区渝东国际商贸城一摊位销售的米线,则检出了禁用的防腐剂“苯甲酸及其钠盐”。
10月25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57号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在对26类食品1844批次样品的抽检中,检验合格样品为1816批次,不合格样品28批次。不合格的样品中,来自忠县丰汇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的鲜河粉(米粉制品),在忠县州屏环路炳颖副食店和忠县果园路凤星副食店销售的2批次产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验值分别为0.176g/kg和0.214g/kg,其购进日期分别为8月3日和8月4日。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大家比较陌生,它是一种常见的食品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国家规定,非发酵豆制品不得使用脱氢乙酸。造成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涪陵区渝东国际商贸城一期2幢宝龙广场第F2层“义门白家手工酸辣粉”摊位销售的米线,苯甲酸及其钠盐检验值为0.125g/kg(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据悉,苯甲酸及其钠盐也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但国家规定生湿面制品中不得使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目前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重庆市南川区风之彩商贸有限公司同邦国际城店销售的鲫鱼(活、淡),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沙坪坝区何勇烟草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红小米辣,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三)丰都县冉氏高梁酒门市部(冉玉芳)销售的高粱白酒,总酯(以乙酸乙酯计)、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丰都县江露白酒门市部(戴竹荣)销售的高粱白酒,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五)沙坪坝区挑叔公串串香餐饮店销售的鸭肠,甲醛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六)璧山区家友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七)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鲁能星城店销售的、来自陕西省大荔县苏村镇赵宏军的干黄花,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八)长寿区洁娅副食经营部销售的黑木耳,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九)忠县州屏环路炳颖副食店销售的、来自忠县丰汇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的鲜河粉(米粉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十)忠县果园路凤星副食店销售的、来自忠县丰汇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的鲜河粉(米粉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十一)云阳县见牛羊餐饮店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二)潼南区外滩潼城酒厂生产的高粱白酒,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三)重庆市涪陵区崇义街道百花路88号渝东国际商贸城一期2幢宝龙广场第F2层铺位号S-LG-033江玉虹(义门白家手工酸辣粉)销售的米线,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十四)重庆市涪陵区崇义街道渝东国际商贸城一期(宝龙广场)2幢第F3层铺位号S-F3-018彭洪(食在鱼蛙)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十五)重庆市九龙坡区渝洲交易城C区汪昌果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十六)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川区渝南大道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瀚翔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花生,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七)万州区宏远市场何宗新粮油批发部销售的、标称郯城县志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碎,经成都海关技术中心检验发现,其中黄曲霉毒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郯城县志方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八)奉节县曾粉条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奉节县夔顺粉条加工厂生产的朱衣粉条(红薯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九)渝北区日日鲜餐饮店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二十)渝北区宽妈土鸡汤面店使用的陶瓷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二十一)合川区铜溪镇鑫源超市销售的、标称徐州麦香居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拉丝面包,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十二)酉阳县金祥发百货商场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二十三)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李启菊食品超市销售的小米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二十四)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天禾百货有限公司江山城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陆稿荐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广安童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椒牛板筋调味面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二十五)重庆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观音桥分公司销售的鲜活多宝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六)南岸区徐生记长嘉汇大酒楼销售的生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七)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煌烽副食销售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二十八)重庆市大渡口区九宫庙市场(主楼一层)胡武军销售的、标称重庆市涪陵区媛雅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重庆格韵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榨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上游新闻记者 陈富勇/文 张文敏/封面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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