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1 05:20:46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原标题:“我盯着高额的利息,骗子盯着我的本金”(引题)
谨防“投资”花样套路掏空老年人的养老钱(主题)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李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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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以老年群体为对象的诈骗给不少老人带来了财产损失和精神打击。在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养老诈骗案例中,2700多名老人投资养老公寓后,财产遭受损失。面对迭代升级、复杂多变的养老诈骗手段,法官建议,子女需与长辈合力防诈骗。
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近年来,以老年群体为对象的诈骗花样百出,给不少老人带来了财产损失和精神打击。
记者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在该院发布的一起养老诈骗案例中,受害老人达2723名,涉案金额高达1.29亿元。回忆起被骗经历,案件受害人之一、年逾六旬的张慧(化名)懊恼地说:“我盯着高额的利息,骗子盯着我的本金……”
投资养老公寓后养老钱再无音讯
张慧和4个姐妹退休后参加了同一个广场舞健身队,在健身的同时,一旦遇到购物优惠等活动,她们便会互相分享经验。2015年,老人们听说一个养老项目能“挣钱”,便集体去投资。分别投入了9万元到12万元不等的积蓄后,她们拿到了最开始数月的利息返现。然而,之后本金却再也没了消息。
“投资的本金可用于公寓床位使用费予以抵扣,也可以在投资期限届满后予以返还,并按投资本金12%~16%给予返利。”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包头男子于某甲成立某农贸合作社,在未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到公园、菜市场等老年人聚集地采用口头宣传、发传单、组织实地参观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投资养老公寓,并作出了如上承诺。
养老投资、高额回报,吸引不明真相的老年人签订了大量合同及服务协议。然而,被告人于某甲等人骗取钱财后并未建设老年公寓,只是用后期集资参与人投入的资金归还前期集资本息,后期资金链断裂,导致众多老年人财产损失严重。
老年人易沦为非法集资受害者
“这个案件中的被借款人大部分都是老年人,他们用来投资的钱来源较为单一,基本上是积蓄一生的养老金。为不让家人阻拦其赚取高额利息的行为,很多受害者都瞒着家人,想赚了钱再分享此次投资。”负责该案的民警介绍,渴望高回报却又缺乏有效信息来源和专业判断能力的老年人容易被犯罪分子“盯”上,沦为非法集资的高危人群。
相亲搭伙过日子的“甜蜜”骗局、共同发现大额财物的“发财”骗局、冒充亲人的“温情”骗局、投资理财高额回报骗局、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各种针对老年人养老钱的诈骗手段层出不穷。
北京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庄瑞彪表示,老年人普遍有积蓄,经济能力相对较强,但投资渠道狭窄,且由于年龄、知识结构等原因,鉴别诈骗能力相对匮乏,又缺乏沟通诉说渠道,种种原因导致他们易成为非法集资类犯罪的受害者。
子女需与长辈合力防诈骗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今年4月中旬,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了“全区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法院正在审理的涉养老诈骗案件共25件,涉案金额22亿余元。
“从案件审理情况看,当前针对老年人实施的诈骗犯罪主要利用了老年人的身心特点,并与信息网络技术相结合,普通诈骗与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相互交织,诈骗话术、手段迭代升级、复杂多变。”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一名法官介绍说。
据了解,这些手段主要表现为以小恩小惠、亲情关怀吸引关注、骗取信任,再通过虚假夸大宣传、高额回报承诺等骗取大额财物;打着养老政策、前沿科技、金融创新等旗号,利用老年人接触不多的新概念、新名词塑造“政府支持”“经营正规”“前景无限”假象,迷惑老年人;还有的利用黑灰产业,助推养老诈骗等等。
“养老诈骗套路深,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老年人一定要树立防范意识,多关注一些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以及社会新闻,遇事多找子女商量,不要轻信别人的话。”法官进一步提醒,子女更要多关心老人,多与家中的长辈沟通交流,不要给骗子打“亲情牌”的机会。
责任编辑:陈思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