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4 00:32:08来源:法律常识
01 公益诉讼
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纵深推进
市域作为国家治理结构中的关键层级,具有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以城带乡的引擎作用和以点带面的引领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经中央政法委批复同意,我省达州等14个市州获批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一期试点地区。为助力市域治理依法推进,达州市检察机关依托公益诉讼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公益诉讼精准发力 增强社会治理功能
近50亩的划拨土地被非法占用22年之久,检察机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协助行政机关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疑难问题,依法收回土地。
这是达州市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职责,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达州市检察机关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摆在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大局中,践行“双赢多赢共赢”和“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等理念,精准发力,在办案中督促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为社会治理集聚起更大动能。
聚焦“三大攻坚战”、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426件。达州市人民检察院监督市住建局整治扬尘污染系列案入选2018年全省“十大典型案例”;大竹县人民检察院监督观音镇政府履行铜钵河跨区域水体污染防治职责案入选2020年长江上游六省市会议典型案例。
聚焦达州经济总量“冲刺4000亿元”目标,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6件,为解决遗留问题、拓展城市空间、优化用地规划提供司法参考。
立足红色资源保护,组织开展“弘扬红色文化、保护红色遗迹”专项监督,办理案件11件。宣汉县人民检察院监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履行杨柳关烈士墓管理职责,促使当地政府拟投入400余万元打造红色教育基地。
群众关心的即是公益诉讼关注的。针对垃圾清运、校园周边游贩、农贸市场脏乱差等问题,达州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专项监督行动,办理相关案件46件,全力将治理顽疾导引到法治轨道上。结合达州“四城同创”安排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守护美好社区”专项行动,重点监督乱搭乱建、污水直排等五类突出问题,助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开江县人民检察院监督普安等乡镇政府履行农贸市场管理职责案等,让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法治方式得以解决。
练好法治内功 确保治理成效
公益诉讼助力社会治理的成效如何,关键看办案质效。为此,达州市检察机关从线索搜集、证据搜集、结果追踪等方面着力,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在线索搜集方面,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建立起公益诉讼线索集中管理平台,通过多头搜集、集中报备、专人移送、台账跟踪、定期通报等措施,畅通线索获取渠道,形成公益诉讼线索台账,定期对拟办线索进行研判,确保公益诉讼线索“应立尽立”。
检察干警同公益诉讼办案辅助专家在煤矿调查扬尘污染问题。
在证据搜集方面,达州市检察机关联合专家学者,强化对公益诉讼举证责任、证据要件的实务研究,将调查取证类型化、模块化、要件化。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研制办案指引等形式,规范现勘笔录、询问笔录、专家意见等证据内容和形式,夯实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基础。
把好“结案关”。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创设结案审批工作机制,明确公益诉讼案件终结审查前,均要通过业务系统提请市人民检察院审批,由市人民检察院围绕程序和实体两方面对全案进行审查,对不具备结案条件的案件,就跟进监督进行个案指导,必要时通过提办、领办、督办等形式督促办案人员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落实。目前,已提出个案指导意见19件,对6件案件作出不予结案、继续跟进监督的批复,进一步保障了监督刚性和质效。
不断提升监督的刚性,达州市检察机关还定期向党委、人大、政协专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向政府通报公益诉讼典型个案,主动当好法治参谋;协助市县党委草拟《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为齐抓依法行政厚植根基;与达州市纪委监委签署工作机制,与相关行政机关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为依法行政提供司法保障。
同时,两级检察机关将公益诉讼调查取证、检察建议公开送达、重大案件公开听证与代表委员联络活动同步推进,强化普法实效。2020年6月,达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代表委员参加公开听证,推动主城区餐饮从业者在打击“地沟油”上形成共识;达川区人民检察院组织代表委员全程参与城区扬尘治理系列案件办理,营造出多方合力治理城区大气污染的良好氛围。
据统计,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设立以来,达州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672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46件,就整改不到位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两件。通过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督促整治食品企业及小作坊134家,修复耕地、林地等农用地366.2亩,整治污染企业195家,收回税款等国有财产1240余万元,收回大量建设用地出让金、人防易地建设费……持续助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达州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02 “五个强化”
推动认罪认罚制度落地落实
一件刑事案件,从提起公诉到判决需要几天?开江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邝某某诈骗案仅用了三天,这样的效率得益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速裁程序的适用。
2020年,达州市检察机关从“五个强化”着手,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落实,持续高效运行。全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3.66%,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6.96%,主要数据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检察干警组织犯罪嫌疑人在值班律师的帮助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强化使命担当,提升适用能力。通过定期通报、常态督查,切实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每个业务条线、每个刑检干警。通过“达州检察大讲堂”、例行学习会等平台,增强干警对认罪认罚制度的适用意识和适用能力。
强化工作规范,完善制度机制。牵头与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职责分工,细化适用认罪认罚的操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各基层检察院也积极探索,如通川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司法局会签文件,确定每周星期一、三下午值班律师专职参与办理未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案件,保证案件办理公正、公开、透明。
强化诉前主导,优化司法资源。全市两级检察院充分发挥在认罪认罚案件中检察机关的诉前主导作用,切实做到“能用尽用”。着力提高量刑建议精准度和采纳率。全市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的比例达79.72%,采纳率达97.38%。在办理一起贩毒案件中,通川区人民检察院发现“漏网之鱼”,遂依法追诉。对这名漏犯,该院仍秉持“能用尽用”原则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予批捕。该案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强化释法说理,保证适用质效。坚持将释法说理贯穿诉讼全程,促使被告人息诉服判。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上诉率较适用前降低35.46个百分点。
强化监督制约,预防廉政风险。将认罪认罚案件作为廉政监督检查重点,不断建立健全相关监督制约机制。如大竹县人民检察院规定,对认罪认罚案件办理开展风险排查、抽样回访、案件质量评查等,重点审查程序是否正当、检察官执法办案过程中有无违规违纪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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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四川日报
编辑丨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