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1 10:36:15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淄博张振海律师
王某2017年在单位上班时,因为操作卷板机不慎,被机器损伤两节手指。单位领导表示,愿意协商解决,愿意出医疗费等费用。王某又听说工伤申报异常繁琐和耗时,思来想去,最终同意私了。后来听说同他类情况的老乡李某,通过劳动仲裁后申报的工伤,比他更有保障和赔偿多时候,才发觉自己吃了亏。
上述这个案例往往发生对自身维权意识不强的劳动者身上,也会出现在怕麻烦担心时间长得不到保障的劳动者身上。实际,这样最终自身的合法利益反而得不到有利的保障。
先说说工伤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患职业病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那么,是否能申报工伤的前提条件是,劳动者是否是该单位的员工,也就是法律上说的双方是否成立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的单位包括国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即,人社局),负责工伤认定申请,也就是以前的劳动局。
工伤认定申请时间,一般是所在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如果单位不给申请怎么办?不用担心,法律规定,工伤职工/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若劳动者因工伤受伤造成的劳动功能障碍的,单位支付停工留薪工资,此外还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等等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等。可见,劳动者私了不一定更划算。工伤鉴定需要材料不再赘述,可自行搜索或我的博客个人网站查看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和材料。所以,建议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即使与单位协商解决,也要按照法定程序来明确自己依法能获得的赔偿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