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4 01:08:06来源:法律常识
川观新闻记者 陈松
2月5日早上7时50分许,四川高速公安一分局八大队值班民警接报警称,在S1成万高速绵阳往成都方向K89处发生追尾交通事故,并告诉值班民警在事故前方还有一起交通事故,车辆受损十分严重。
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被护栏贯穿,全车受损极其严重,可事故现场未发现一人,也未接到任何报警救助电话。随后民警立即通过电话联系车主,可无法接通。“事故如此严重,一旦驾驶员受伤意识模糊,正值冬季,气温较低极易造成生命危险。”民警不禁担忧。
值班领导立即派出多组警力增援事故现场,在事故3公里范围内开展搜寻,同时派出警力查看车辆进出站记录、视频卡口等信息以便于确定驾驶员身份。在现场民警的仔细勘察搜寻下,初步确定全车未发现明显血迹,排除驾驶员受伤的可能性,勘察人员在事故车辆上发现了一名女性人员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证。大队民警通过网上查询车辆相关信息时,发现一条重要线索,该车辆车主过往有多次严重违法行为,目前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并有过因吊销驾驶证后继续驾驶机动车辆被拘留的经历。加上卡口、进站等视频监控信息,大队办案民警初步确定车主就是驾驶员本人,其因驾照吊销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处罚而逃离事故现场。
随后办案民警将办案方向转向联系车主刘某身上,可刘某电话一直无法接通。随即民警与车上发现的特种作业证主人王女士联系,可电话也无法接通,办案线索一度中断。为尽快确定肇事驾驶员,大队民警再次查询该小型轿车的违法处理记录,通过逐个联系违法处理人员,最终在其亲戚口中得知,当日是刘某在驾驶车辆,但其驾驶证已被吊销。大队民警耐心劝导其亲属,希望他们给驾驶员刘某做思想工作,如实供述违法事实,尽快投案。最终经过大队民警周密部署,多方查证,整个案件仅用时4小时即迅速侦破,肇事逃逸嫌疑人刘某已到该大队投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图片由四川高速公安一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