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4 01:23:09来源:法律常识
极目新闻记者 李贤诚
27年前,时年32岁的黄佑平开始在云南省彝良县一所乡镇中学从事校园保卫工作,一干就是23年零7个月。
2019年3月,学校以要将保卫工作承包给保安公司为由,将黄佑平辞退。而令他没想到的是,自始至终,校方都没有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校方出具的辞退通知及工作证明
3年来,黄佑平及其家人为此事四处奔走,寻求解决办法。如今,即将耳顺之年的他,仍没等来满意的结果。
6月22日,校方及当地教体局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多个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处理此事,学校的经费是专款专用,不能用于其它支出,目前暂无专项经费可以用于支付欠缴的社保费用。
学校被指欠缴一职工社保近24年
近日,来自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的黄先生致电极目新闻热线(027-86777777)反映,他的父亲黄佑平出生于1963年,自1995年9月开始,一直在彝良县小草坝镇中学从事保卫工作,期间兼职宿舍管理、水电管理、复印室管理等后勤工作。2019年3月,学校以要将保卫工作承包给保安公司为由,将他父亲辞退。自始至终,校方都没有依法为其父亲购买社会保险。
“希望学校能给父亲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并补缴相关费用。”黄先生称,在这3年时间里,他先后通过司法程序、信访程序、行政程序寻求解决方案,但有关部门一直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结果。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彝良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23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先生父亲黄佑平与彝良县小草坝镇中学的劳动关系自2019年3月1日解除;校方要赔偿黄佑平39750元经济补偿金;并要求学校补缴1995年9月1日至2019年3月1日期间,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承担的费用自行缴纳。
彝良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
但在一审判决后,小草坝镇中学以“补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为由,提出上诉。
2020年3月26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认定一审判决中双方劳动关系以及经济赔偿的部分不变,但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属于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因此,一审判决学校补缴社会保险费,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昭通市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结果
人社部门曾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
法院判决后,黄先生试图通过信访、行政程序解决该问题。
极目新闻记者获取的一份名为《昭通市教育体育局关于黄先生信访事项的情况报告》的文件中提到,彝良县小草坝中学之所以不能补缴黄先生父亲黄佑平社会保险费,原因是需有相关职能部门的法律文书,方可补缴黄佑平聘用期间社会保险费。目前,无任何部门向小草坝中学出具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法律文书。
昭通市教体局建议由彝良县人民政府督促,协调社保、税务等职能部门,对黄先生要求彝良县小草坝中学补缴其父亲工作期间社会保险费用事宜进行处理,市教育体育局督促彝良县教育体育局全力配合。
昭通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信访事项的情况报告
“我曾在2021年3月,向彝良县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此事,劳动监察部门于2021年3月25日,对彝良县小草坝镇中学下达了《云南省劳动保障监察通知书》,要求小草坝镇中学提供缴纳我父亲黄佑平的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一份。”黄先生说,然而校方当时并没有处理此事,于是他在2022年1月,找到彝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县人社局于2022年1月13日,对小草坝镇中学下达了《云南省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小草坝镇中学“依法为劳动者黄佑平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云南省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决定书中提到,小草坝镇中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条例,要求校方在收到决定书5个工作日内,向县人社局提供为劳动者黄佑平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相关凭据,拒不履行将面临相应行政处罚。
2022年5月10日,彝良县教体局出具的最新一份答复意见书回应称,该局正积极与人社部门对接协调,届时将通知黄先生及小草坝中学共同协商处理该问题。
云南省彝良县教体局答复意见书
“一审法院判决要求小草坝镇中学依法补缴社保的时候,校方上诉的理由是社会保险征缴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黄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如今,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校方又说没钱,让他们去法院告,申请强制执行。
校方称无专项经费支付欠缴社保
“我父亲已经年满59岁了,在学校勤勤恳恳工作了23年零7个月。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督促校方依法履职,及时处理我父亲黄佑平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事宜。”黄先生说。
针对黄先生父亲社保被欠缴问题,6月22日下午,彝良县小草坝镇中学黄校长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自己刚到学校任职没多久,目前,当地教体局等多个部门正在积极处理此事,他也希望能尽快将此事圆满解决,“但我们学校的经费只能用于教育教学,不能用于其它支出,现在没有专项经费可以用于支付黄先生父亲的社保费用。”
对于劳动监察部门下达的责令改正决定书,黄校长表示,校方已经请了律师,根据相应的法律要求,向人社部门做了报告。至于后续会如何处理,他暂不清楚,对方也没有给任何回复。
彝良县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此事由他们大队长负责,涉事学校前段时间确实曾向他们作出了回复,但大队长正在出差,自己也不清楚具体细节及后续处理情况。
“此事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作为教育主管部门,我们也只能从中去协调,学校的公用经费资金等都是专款专用,不可能随意挪用,校方也没有其它的收入来源。”彝良县教体局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黄先生父亲遇到的问题在当地不是个例,相关部门正在将类似情况汇总成具体的报告,报县委及财政等部门研究处理。
昭通市教体局关于黄先生信访事项的情况报告最后部分
极目新闻记者也注意到,上述《昭通市教育体育局关于黄先生信访事项的情况报告》最后部分提示,昭通市部分学校仍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聘用门卫、宿管和食堂从业人员现象,其性质均与黄先生父亲黄佑平一致,解聘时存在要求补缴社会保险、加收滞纳金等风险隐患,建议各县(市区)政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研,提出应对办法,提早消除风险隐患。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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