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寻衅滋事罪是什么罪,小孩寻衅滋事罪是什么罪名

时间:2022-09-24 04:31:11来源:法律常识

尊老爱幼,是传统美德。对待幼童,我们往往更是多一分怜爱。2021年12月24日,梅江区一男子却在公共场所辱骂恐吓一名5岁女童,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民生820》栏目当时也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今天上午,梅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先来看看事发时的视频↓↓↓

公共场所对5岁女童甩巴掌、拖拽还让其下跪,这个男人一审判了公共场所对5岁女童甩巴掌、拖拽还让其下跪,这个男人一审判了公共场所对5岁女童甩巴掌、拖拽还让其下跪,这个男人一审判了

监控画面显示,事发时,一个头戴鸭舌帽的男子走到梅城江北一公共场所的乒乓球桌前,挥手示意围在桌边的几个孩子走开。正当其中一个穿着黄色上衣的女童踩着儿童滑板车准备离开时,男子忽然上前按住女童的肩膀,随后对女童作出了甩巴掌、拖拽的举动。

经嘉应学院医学院附属医院诊断,女童全身皮肤软组织多处挫伤。

因涉嫌寻衅滋事罪,男子叶某被依法提起公诉。

公共场所对5岁女童甩巴掌、拖拽还让其下跪,这个男人一审判了

公诉人:叶某公然对被害人进行言语辱骂恐吓,随意将手中物品丢至被害人脸上,使用甩巴掌拖拽等方式实施暴力手段,迫使被害人在公众场合双膝向其下跪,期间被害人一直在哭泣。被告人叶某无视国家法律公然辱骂恐吓幼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起初辩解称自己与女童并无肢体接触,但在观看事发监控后,自愿认罪认罚。

公共场所对5岁女童甩巴掌、拖拽还让其下跪,这个男人一审判了

梅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叶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依法惩处。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庭当庭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叶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记者:谢思 小亮

通讯员:丘炜佳

(梅州电视民生820)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刑事案件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