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11:24:31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有个朋友给我电话咨询,有个女孩经人介绍相亲认识,相处同居后续已经领证了,等着到好日子办婚礼,结果男孩子和前女友旧情复燃,坚持要离婚,好好姑娘还没结婚就变成二婚了,女孩的母亲气的直接去住院了,女孩每日以泪洗面,现在每天大家议论纷纷、鸡飞狗跳的没法过日子,偏偏这时候男孩又将女孩父母和女孩起诉至到法院让退还彩礼,还让承担办婚礼的费用!开庭时振振有词认为双方感情不和,因为结婚支付彩礼、酒席、装修、金饰导致家庭贫困,现在要求离婚并退还彩礼、其他各种损失承担一半。
后面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女方返还部分彩礼,但是一场婚事搞成这样,实在让人意难平,姑娘结婚时该怎么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呢?
1、发生这种情况一定要保存证据,务必要保存证据,省得上了法庭对方巧舌如簧,你只能眼泪涟涟,口吃黄连。
2、务必要区分彩礼是什么,不要他要什么就给他什么,不是每一样法院都会支持他的要求。需要返还彩礼还是要结合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同居、结婚都是审查的重点,导致婚姻不能缔结过错方在承担损失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3、婚前同居,真的是不提倡,但是如果确实同居了,也是法院审判退还彩礼的一个重点。同居时长,是否怀孕,都是需要女方自行举证。
4、专业事情还是需要专业人做,能够聘请值得信任的代理律师还是建议请律师代言,毕竟对方不带感情咄咄逼人,自己还是要据理力争。
毕竟没了感情了,也不能再拼命地亏钱吧,眼泪有时候真不是钱!
我是阿郭,在无锡做了多年律师,不带感情分析问题,带着感情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