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18:52:20来源:法律常识
为规范我县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我县已获得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类别 | 举办者 | 地址 |
1 | 宁晋县九六文化艺术培训中心 | 艺术类 | 孙玉校 | 建设街、吉祥路南头 |
2 | 宁晋县浩谦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 学科类 | 张京波 | 实验六小南100米路西 |
3 | 宁晋县睿明教育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 学科类 | 贾 伟 | 实验二小南行 |
4 | 宁晋县大桥教育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 学科类 | 韩旭星 | 教育局南邻20米 |
5 | 宁晋县昂立教育培训中心 | 学科类 | 刘 艺 | 西环路海尔电器南邻 |
6 | 宁晋县小新星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 学科类 | 裴坤贤 | 六小北邻 |
7 | 宁晋县百德教育培训学校 | 学科类 | 褚克良 | 正泰大厦三楼 |
8 | 宁晋县鸿蒙儿童教育北校区 | 学科类 | 李建伟 | 西二环北头路东 |
9 | 宁晋县巨人博学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 学科类 | 柳素粉 | 状元路150号 |
10 | 宁晋县优胜教育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 学科类 | 张 崇 | 状元路 |
11 | 宁晋县鸿蒙儿童教育南校区 | 学科类 | 李建伟 | 南招对过 |
12 | 宁晋县青少年羽毛球训练基地 | 艺术类 | 李 珊 | 新兴路与宁高路交叉口西北800米 |
13 | 宁晋县则亚艺术学校 | 艺术类 | 张会峰 | 大陆村 |
14 | 宁晋县鸿武搏击健身格斗馆 | 艺术类 | 马 超 | 新华书店对过 |
15 | 宁晋县少年宫艺术培训学校(精品校区) | 艺术类 | 周雪粉 | 凤凰路88号 |
16 | 宁晋县少年宫艺术培训学校 | 艺术类 | 周雪粉 | 商粮局对过 |
17 | 宁晋县鸿雁艺术培训中心 | 艺术类 | 赵 咪 | 颐和绿洲南区对过 |
18 | 宁晋县格莱美少儿艺术培训学校 | 艺术类 | 梁春青 | 一品江山门口 |
19 | 宁晋县蓝云书画培训学校 | 艺术类 | 李伟英 | 天河城半闲居对面 |
20 | 宁晋县潇涵舞蹈艺术培训学校 | 艺术类 | 于帅康 | 凤凰路与友谊大街交叉口东行50米路南 |
21 | 宁晋县柯豪武道. | 艺术类 | 李海明 | 西二环北端 |
22 | 宁晋县礼乐堂传统艺术培训学校 | 艺术类 | 柳 泉 | 状元路89号 |
23 | 宁晋县弘睿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 学科类 | 李秋香 | 公安局北临 |
温
馨
提
示
关于选择校外培训机构的温馨提示
家长朋友:
校外培训机构对于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但社会上一些组织和个人,以追逐利益为目的,以幼升小、小升初、初升高、奥数、双语、中考涨分、名校冲刺等名目,擅自张贴广告、散发传单、摆摊设点或“地下”招生,违规开办各类辅导班,加重了学生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如果家长和学生确有教育培训需求,应理性对待培训机构的招生广告和口头承诺,注意甄别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
一、树立正确培训观念
请广大家长合理看待校外培训作用,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尽量不要给孩子增加过重学习任务,切实减轻孩子课外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校外培训机构若存在超纲教学、超前教学等均属违规行为。
二、认真选择培训机构
1.要选择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选择前,首先要查看是否有教育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其次要看是否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营利性培训机构),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利性培训机构)。只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而没有教育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是不能从事教育类培训的。
2.要选择安全有保障的培训机构。要选择场地宽敞、房屋结构安全、消防通道畅通、安保人员和监控设施配备齐全等安全保障条件好的培训机构。
3.要选择师资队伍稳定的培训机构。要看培训机构是否公开了教师信息,公开的教师信息是否与实际开展培训的教师一致,从事培训的教师是否具有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对未公开教师信息的机构要谨慎选择。尤其是培训机构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广大家长更要慎之又慎。
三、依法签订培训合同
家长们在缴费前应主动要求和培训机构依法签订培训合同。对合同中培训项目内容、培训时间、收费项目以及退费办法等条款要逐项认真查看,必要时咨询律师后签订。
四、谨慎选择缴费方式
国家规定培训机构不能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在缴费后要主动要求培训机构出具税务机关监制的合法票据。对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家长一次性缴纳一年甚至几年费用的,家长应高度警惕,以防止经营者卷款走人等潜在风险。
五、依法依规进行维权
在与培训机构发生纠纷时,建议您依照合同第一时间与该机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请与当地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功,建议家长采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果您有疑问咨询,或发现培训机构有违规行为,欢迎拨打咨询(举报)电话:
教育局师职成教科 5802706
教育局法制安全科 5807760
宁晋县教育局
2019年7月1日
来源:宁晋教育
责编:张 括
编审:贾 凡
监制:段振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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