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21:40:58来源:法律常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艳 通讯员 韦云瀚 覃健桓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袭警罪”独立成罪。袭警罪入刑不仅保护了警察的个人安全,更重要的是保护了警察的执法环境,保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但刑法实施后,还是有人不以为然“以身试法”,暴力阻碍民警执法,2022年4月17日,南宁警方对一名酒后涉嫌袭警罪的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
2022年4月16日晚10时30分左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公安局良庆分局金象警务站接到市局指令:在南宁市良庆区玉龙一街,有人酒后打架。接警后,金象警务站民警立即前往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现场除了有一名疑似醉酒男子外,还有人员受伤倒地,民警随即呼叫了120到场,并对现场群众进行走访。经了解,现场疑似醉酒男子姓戴,晚上接受朋友邀请至玉龙一街附近吃饭唱歌,席间,因饮酒过量,戴某与同桌男子发生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戴某将对方打伤倒地。了解情况后,民警现场将戴某口头传唤到金象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但已处于酒醉状态的戴某极为不配合,不仅阻挠民警执法,还与民警发生肢体冲突。在强制传唤返回派出所过程中,戴某在车上用脚踢伤了同车的民警辅警,回到金象派出所后,戴某再次咬伤了对其进行人身检查的民警。整个过程,戴某行为过激,一直处于醉酒状态,在此情况下,民警对其采取了保护性约束控制措施直至其酒醒。
在整个处警过程中,戴某激烈反抗,采取脚踢和嘴咬的手段暴力袭警,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共造成两名民警和一名辅警不同程度受伤。案件发生后,南宁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立即启动了民警维权工作机制,对案件介入指导,全程督办。2022年4月17日,犯罪嫌疑人戴某因涉嫌袭警罪由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责任区刑侦大队立案侦查。
据了解,为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南宁市公安局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有关工作要求,狠抓各项维权制度机制落实,不断通过打击树警威、宣传扬正气、疏导解警忧、抚慰暖警心等工作措施推动全市公安机关维权工作协调均衡发展。2021年以来,南宁市公安局共办理民警执法维权案件51起,追究刑事责任20人、行政处罚30人,对受到不法侵害的76名民警辅警发放维权抚慰23万元,多次聘请律师、心理辅导师介入民警维权案件,南宁公安督察部门在核查群众投诉案件中,向遭受不实投诉的基层民警发送《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威正名通知书》76份,为基层所队公开正名、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警方提示:维护民警的执法权威,不仅是保护一线执勤民警辅警及其家属人身安全和维护社会正常公共秩序的必然要求,且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法律的尊严。在此,我们呼吁大家,对公安机关的现场执法存在疑义的,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公安机关督察部门投诉举报,但绝不能采取极端过激的行为暴力抗法,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袭警罪】
根据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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