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4 09:25:11来源:法律常识
Q4
乘单位小车办业务,司机违法驾驶,办事人当场死亡。请问是生产安全事故吗?
A4:
你好,就你描述的情况,需要对其中的几个问题分别进行讨论。
首先,如果只是乘坐单位公车去办业务,并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仅限于生产经营单位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事故,此类单位主要包括工矿商贸领域的公司、企业、个体户等。你提到的乘坐小车去办业务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其次,办事员办业务中死亡应当属于工伤工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属于工伤;同时,按照《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办事员因司机过错导致死亡,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比例需要看该事故的责任认定情况。
而对于小车司机来说,如果真是违法驾驶,则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肇事致使一人以上死亡,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看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中,司机是否为主要及以上的责任。
来源:CCTV今日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