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4 11:07:06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红星新闻网
高空抛物,一直是令小区物业和业主头疼的事情。最近,四川泸州发生了一起故意从楼顶抛掷石头的事件,楼下12辆车受伤受损。因为当事人是只有7岁的未成年人,法律不能惩处该危险行为,但家长要承担赔偿责任。
“还在扔,砸到人肯定非死即伤,到底是谁干的?”时间回放到1月19日14时许,四川泸州龙马潭区一单位停车场中,几声“砰砰”的闷响引起了停车场保安人员的注意。
保安人员循声跑出值班室仔细一看,发现停车场内包括丰田等多辆车不同程度受损,有的车窗、天窗出现孔洞,有的车身受损凹了下去,地上还散落着鹅卵石。保安吓得不轻,立即报警。
↑楼顶俯瞰现场。
↑7岁孩子楼上扔下的石头。
↑被7岁孩子砸坏的汽车。
“我赶到现场的时候,楼上还有一块石头飞下来,楼下停车场边上已经站着好几位围观的人,大家都朝楼上看。”龙马潭区公安分局红星派出所民警彭志辉回忆,事发现场有几位目击者说石头是从旁边一小区顶楼扔下来的。
彭志辉抬头往上一看,楼顶一住户阳台花园边果然有一个人影。由于距离太远,彭志辉根本看不清该人员面貌,不过现场有群众用手机拍到了其模糊的身影。
随后,民警赶往该小区楼栋开展调查,发现是该楼栋28楼住户家7岁的小男孩小强(化名)扔的石头。民警当场制止,小强的奶奶在得知此事后也被吓得不轻,称当时自己在忙着干家务活儿,小强独自在阳台花园里玩耍,没想到小强竟往楼下扔石头“寻乐趣”,而小强扔的石头,是家里准备装饰楼顶花园用的。
事后,经统计停车场内受损车辆为12辆。据了解,事后小强家长第一时间跟多位“受伤”车主沟通,已协商赔偿了修车费用。所幸的是,该高空抛物事件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民警表示,高空坠物是触犯法律的行为,责任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面对孩子的错误行为,家长作为监护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民警说,小强家长事后已经严厉批评教育了孩子,让其意识到这样错误的行为将导致非常可怕的后果,并表示以后一定看管好孩子,避免孩子再出现类似错误。民警提醒,家长应有意识地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和对孩子的安全教育。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林小明律师表示:由于抛石头玩耍并致使楼下车辆受损的小孩才7岁,属于法律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小孩对其因高空抛物造成的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甚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均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需要承担民事上的赔偿责任。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本身没有财产来进行赔偿,则由其法定监护人对车辆毁损予以赔偿。同时法定监护人还应对该未成年人进行相应的教育、管理和批评,相关部门也可责令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对其进行管教和约束。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认为,该“熊孩子”因未年满14周岁,故即使砸伤砸死行人都不用承担任何刑事责任。但若该孩子砸死砸伤人或损害物品,则对于民事赔偿部分,若该孩子自身有财产的,则先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的部分,再由其监护人赔偿。本次事件中监护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即使监护人尽到了监护义务,对于孩子给他人所造成的损害,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 罗敏
原标题:7岁“熊孩子”高楼抛石砸坏12辆车,幸未伤人 律师:家长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