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4 15:06:08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发生的因素有很多,有人为因素也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在交通事故中往往会造成人员伤亡以及财产的损失。在交通事故中发生人员受伤应该怎么办呢?律师对话第195期邀请到山东赞特瑞律师事务所王名成律师为大家解答。接下来让我们看一下王名成律师的对话内容。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有人员受伤的应当如何处理?
王名成律师答:我们都知道交通事故是生活中经常会发生的事情,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此时由于有人员受伤,在具体处理的时候当事人就需要格外注意,首先应该是抢救伤员,然后是抢救财产。人伤事故处理起来比较复杂,切记原则如下
1, 下车主动关心伤者。不要有任何责备。但不要移动或者触碰倒地不起的伤者。
2,现场拍摄照片。同一张照片中包含伤者位置+车辆位置+分道线标志参照。如无条件取全景可分2张拍摄。伤者位置+分道线标志,车辆位置+分道线标志。
3,如伤者无法移动切记车辆保持原状,拨打110,在警察来之前不用与对方讨论事故责任。
4,等待的时间内继续口头照顾伤者(但切记不要做任何抢救动作,伤情危重的只能同时拨打120急救),
5,警察来了也不用和对方争辩责任,只做2件事,说明情况(无需阐述个人认为的事故责任)另外提交事故照片。
6,由警察同志来判定事故责任,人伤事故扣证或者扣车是难免的,仔细阅读扣证单和保管扣车单。
7,听警察的安排送伤者入医院,但尽量不要垫付任何费用。
8,如伤者家属到场,可告知车已被交警扣留。己方有保险的。可留下手机号码,并取得对方联系人的手机。提醒伤者保留好医药费的发票不要用医疗保险卡(一般医院都知道的,交通事故送进去的,是不用医保卡的。)
9,如伤者方继续纠缠不清。并礼貌告知,随身未带现金及银行卡。义正言辞的告知:“在事故责任认定之前我不会垫付任何费用”。此时如警察在边上捣糨糊,也可坚持原则。尽快脱身为原则。
10,通知保险公司记录下报案号(保险公司)。
11,次日主动电话关心一下伤者,如未出院则最好主动带些水果探望一下。(绝对有帮助的)
12,电话或当面与伤者约定调解时间。
13,调解原则:责任划分尊重交警的意见。绝不接受次责变全责的所谓进保方案。切记!谈不拢回家商量一下还可以第二次再谈。有伤残,赔偿标的大的可聘请律师介入。
14,先拿到责任认定书,取车或取证,调解书不急的。
15,让伤者好好看病:看看好,看看透。
16,自己去4s店定损修车,费用垫付。(要垫付也垫自己的)保存好责任认定书+定损单+维修清单+发票。
17,等对方治疗结束,约定时间交通队协商调解。在保险公司赔付标准内的,当场调解。
医药费=(病历卡+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发票)
交通费=(交通费发票)
伤残赔偿金=(伤残鉴定报告)
误工费=(收入证明)最好要税单。敲单位图章的收入证明没有税单证明力强。
营养费和后续治疗费等算好金额在调解书上列明。
18,上述资料齐全的换现金。如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超过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保险赔偿和调解是2回事,不要说什么保险赔我就赔。但自己要坚持的原则就是保险支付的我就赔,不支付的我绝不给,心中默念就行了,不要说出来哦)金额如果差3000元以上的。礼貌的告知对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9,等传票,通知保险公司,一般保险公司是第二被告。
20,已方不需要聘请律师,法官问的时候简明扼要。不同意调解希望宣判。不解释,法官懂的。
21,判决书直接由保险公司解决。
综上,处理交通事故人员受伤是比较复杂的,毕竟大部分驾驶者都不是专业的医护人员,而伤员通常都是骨骼方面的伤情,因此此时最好不要轻易挪动伤员,即使打120让专业的人员进行救治是最好的。
二、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的如何进行伤情鉴定?
王名成律师答: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委托书)或律师事务所委托书;
2、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三、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的伤者损失应当由谁赔偿?如何要求赔偿?
王名成律师答:事故发生后,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由有关单位或个人承担,我们把这些承担赔偿责任的单位或个人称为赔偿主体。
一般来说,赔偿主体有保险公司、机动车所有人(即车主)、机动车使用人(即驾驶人或司机)等。
具体而言,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四、交通事故人员受伤的赔偿范围是哪些?
王名成律师答: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20元/天标准计算)
4、误工费(时间、收入):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2018年度山东省职工年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5、护理费: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的误工费×陪护时间
6、交通费: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残疾赔偿金: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9549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期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0、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十条等规定综合予以确定。一般法院在1千—5万范围内进行判决。
五、肇事方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应当如何救济?,
王名成律师答:肇事方拒不履行赔偿义务,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之后就没有措施了。对于拒不赔偿的,赔偿权利人应该起诉对方及对方保险公司。
起诉到法院后,可以调解结案,也可以判决。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赔偿义务人拒不赔偿的,赔偿权利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王名成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服务讲究实效,力争为委托人争取合法利益最大化。如您在生活中有法律问题困扰,可以点击文章底部“了解更多”获取王名成律师一对一法律帮助。
注:
1、文章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引用
2、图片均来自网络,侵权联系立删
3、点击下方“了解更多”立即在线咨询王名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