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00:26:20来源:法律常识
按照民诉法要求,去法院打官司立案,一般需要提供被告(个人)户籍信息(虽然民诉法规定有具体被告即可,但法院还是要求提供户籍信息)。我们大多数经济行为都会形成书面合同,在合同备注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但仍有很多人不注意,仅写了名字或者只是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派出所一般不会以名查身份证号给你出具户籍信息(主要是怕重名有错误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如果对方已经涉及诉讼,我们可以先在最高人民法院法院查一下对方的诉讼信息,判决文书一般会写他的出生年月,其他信息隐去,而执行信息网中又会写身份证号的数字,把代表月、日的四位数字隐去。这样我们把裁判文书获得的出生年月信息与执行网获得的数字相结合,就能得到对方完整的身份证号了。如果对方还没有涉诉信息那就比较费劲了,只能告诫大家以后注意,签署合同或者对外借款,一定要留存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如果对方有开办公司或者个体工商户是法人或者股东的,可以委托律师去工商局调取企业内档,企业内档里面会有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