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10:11:24来源:法律常识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但总有些男生女生由于各种原因一不小心被“剩下”了。无奈之下,只好通过婚介所征婚相亲。但是婚介下不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有些征婚男女甚至在相亲过程中被谋财或害命。那么,此时可以向婚介所追究责任吗?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婚介所与实施加害行为的相亲人员通谋,或者虽无通谋但之前未对实施加害行为的相亲人员的个人信息结合相关材料加以核实,甚至没有进行必要的登记的话,婚介所一方就存在违法犯罪故意或者婚介服务合同履行上的过错,那么遭遇财产或者人身损害的相亲者就可以向婚介所追究责任,包括要求退还婚介服务费、进行一定的损害赔偿甚至追究通谋犯罪情形下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