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12:20:32来源:法律常识
法制日报 记者张维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站成立,工作站设在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大厅。
据了解,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遴选了6名劳动法实务方面资深律师组成专业服务团队,每天安排一名律师到工作站值班接待。沈阳市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仲裁院立案大厅设专门接待室,并公示值班律师名单,以满足当事人进行“点援”预约。
根据沈阳市司法局与市人社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规定,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站由仲裁机构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管理。法律援助机构安排执业律师到工作站进行值班接待,解答法律咨询,为经济困难的劳动者提供代书和法律援助申请初审等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