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4 17:47:06来源:法律常识
邹城的张先生是一位货车车主。四个月前,他的货车出了车祸送去维修。
前几天,修车公司联系张先生提车,可看到自己的车,张先生就犯起了嘀咕:不对呀?!该换的配件都没换?这是怎么修的车?
(张先生的货车)
(车主张先生)
“把备胎,直接换到前边的车轮上了。”
“座椅没更换,方向十字总承没换,定的装饰没换。”
……
见到特派员,张先生说了以上几项,他确定:这车,根本达不到提车标准!
未更换的配件,都是关乎行车安全的关键部件,车没修好,张先生可不敢开它上路,于是就把车继续留在了济宁博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张先生之所以担心,是因为3月23号发生事故的时候,自己的车撞得挺严重,“左驾驶室直接撞进去了, 方向盘直接撞得移位了。事故的责任,交警部门定的是五五分,我的保险公司负责给对方修车,对方的保险公司负责给我修车。”张先生说。
保险公司将张先生的车辆拖到了他们合作的车辆修理点,济宁博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张先生买的是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对方购买的是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后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也来到修车点进行定损,出了定损报告。
报告中,张先生的车辆一共要更换19个配件,总计工料费5584元。
(定损报告)
之后,张先生的车就一直放在维修公司维修,直到7月底,维修公司通知张先生来提车。
等了4个月,车被修成这样,张先生很气愤。可4S店的回复,更让张先生窝火:“4S店负责人说,我们就这个技术了,这个车只能修成这样了。”
既然接了单,又说修不好,还耽误了张先生用车。张先生后来也去找过保险公司,但是推辞来,推辞去,始终没得到明确答复。
(定损报告)
为什么定损报告上明确写着要更换的配件,维修公司却不给换呢?特派员也和张先生一起,找到了济宁博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济宁博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表示,他们是按照定损标准给张先生维修的,但是问题在于,张先生这辆2011年的黑豹载货车的市场保有率很底,很多配件他们找不到。而且,在这之前,他们也将这个情况告诉张先生了。
(济宁博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
对于这个说法,张先生不认可。
张先生说,他也咨询过自己修车的朋友,朋友说过配件是可以买到的,而且没有四个月修不好的车。
对张先生的说法,济宁博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又表示,张先生的车不是订好单子之后,把货全部进到店里,因为有些拆检的地方看不到,他们只能边维修边进货。
这位负责人一再跟特派员强调,虽然车3月底就已经到维修店了,但是他们与保险公司确定好方案,已经是4月份中旬。他们实际的维修时间,并没有4个月。
不过,特派员有个疑问,配件不好找,轮胎也不好找吗?为什么明明定损单写的是更换轮胎,维修店却把备胎换上了呢?
(定损报告)
济宁博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解释,“保险公司定损的时候说,既然备胎没气了,检查一下看还能不能用。因为货车轮胎和一般的轿车不一样,我说你给他定上损,我们给他更换一条轮胎,但是我们充完气,维修完以后,这个轮胎没有问题了,能正常使用。”
可定损单里明明白白写的是更换轮胎呀?而且,现在张先生汽车上左前轮安的也不是维修后的原轮胎,而是车辆的备胎。
公司解释,当时通知张先生,并非让张先生直接提车,而是让张先生来沟通一下,看怎样维修可以让张先生满意。可是对于公司这一解释,张先生无法认同。
但是眼下,最主要的还是修车。
这位负责人承诺,按照定损单标准,给张先生把车修好。
张先生的车辆,是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来负责维修理赔的,现在车辆四个月还没修好,他们如何回复呢?特派员也来到了中国平安财产股份有限公司邹城支公司。
一位马经理介绍,保险公司只负责车辆维修理赔,车辆修理完毕后,车主提供发票及理赔资料即可获得赔付。那在车辆已经定损的情况下,如果车主对维修有异议想要更换维修点,也没有问题。"据了解,五个部件没有更换,我们要维护客户的权利。"
现在,张先生可以选择由济宁博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继续维修,或者更换维修公司。
张先生还有一个疑问:自己的车是一辆货车,因为维修公司的拖延,导致车辆维修四个月还没修好,期间的运营损失,公司是不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呢?
(齐鲁频道法律服务团 徐江涛)
齐鲁频道法律服务团的徐律师给了建议:如果明确约定了维修期限,4S店或者维修点没有按照期限修好车辆,对于违约之后的责任,就要由修理厂承担,比如营运损失。既然他和4S店或者修理厂,没有约定期限,那么4S店或者修理厂做出一个合理期限就是可以的。对于他的营运损失,由事故相对方来承担,对于承担比例多少,还是要由交警队事故责任认定来划分。”
张先生主张的营运损失,律师也给出了答复。
但是我们还是很好奇,这是张先生发现了有些部件没换,那如果没有发现呢?这家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会主动告诉张先生吗?这辆没有按约定修好的车,还能安全上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