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4 15:42:30来源:法律常识
高龄老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符合条件的家属可以获赔被扶养人生活费。来看一个真实案例。
江苏省盐城市中院(2018)苏09民终5351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8年4月刘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撞伤受害人致其死亡。
受害人家属起诉刘某及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在内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以受害人76岁为由,拒绝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
法院会怎么裁判呢?
经过查明案件事实,法院确认以下情况:
1、刘某为机动车正常购买了保险,在事故中受害人死亡,刘某负全责;
2、受害人的长子经过认定是精神残疾二级,未婚,无子女,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依赖受害人扶养;
3、受害人因本案事故死亡时的年龄是76岁,当时其长子46岁,该长子要求赔偿20年被扶养人生活费;
法院认为:
1、对成年无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抚养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没有法律明确规定限制扶养人的年龄范围;
2、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与扶养人是否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是否丧失劳动能力、是否达到人均寿命年龄无关;
3、受害人长子因精神残疾无法独立生活,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论受害人年龄多大,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都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4、受害人长子没有其他生活来源,与受害人存在法定的扶养关系,其年龄在60岁以下,主张赔偿20年被扶养人生活费合法有据;
最后,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赔偿包括受害人长子20年被扶养人生活费在内的经济损失。
综上,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伤亡的,无论其年龄多大,依赖其扶养的家属均有权要求事故责任方赔偿的被扶养人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