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6月6日交通事故,共享汽车事故要赔钱吗

时间:2022-09-24 21:17:11来源:法律常识

赔偿尴尬!宜宾共享汽车出事故 8万多医药费不知找谁付

车祸现场

随着共享汽车的兴起,今年6月中旬,宜宾也迎来首批共享汽车,深受市民关注。然而,上市一个多月后,共享汽车在给市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遭遇了尴尬。一起共享汽车发生的车祸,继而引发的赔偿及共享汽车安全保障等问题,遂成为了市民关注的焦点。7月21日晚9点过,宜宾大溪口立交桥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一辆白色共享汽车突然冲过防护栏蹿到对侧车道,与一辆行驶中的白色别克轿车和一辆电瓶车相撞,共享汽车几乎变形,别克轿车受损程度也不轻。

7月23日,别克轿车当事人的亲属发布了一篇题为《我是大溪口车祸私家车受害者家属,后天做手术要8万元,没有人出来承担责任》的网帖。帖子内容显示,当事人需要8万余元手术费,但肇事方一次性拿不出那么多钱,共享汽车公司的工作人员却称“麻烦你们告赢了再过来要钱”……

7月24日,宜宾本地一微信公众号发送推文,文章转述别克轿车家属的话称,“我们家属和肇事者家属去交警部门处理的时候,听到肇事者父亲开口第一句话就是‘我儿子居然会开车啊’。”

那么,这起交通事故当时究竟是什么情况?事故责任如何认定?共享汽车公司的工作人员是否说过这些话?肇事者究竟会不会开车、有没有驾照?别克轿车的当事人和电瓶车当事人医药费该何方赔偿……带着这些疑问,7月25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进行了多方走访。

别克轿车当事人

8万多医药费不知找谁付

7月25日上午10点过,记者来到医院时,白色别克私家车驾驶员大明正趟在病床上,身上有几处明显的伤痕。而一旁病床上,大明的妻子小洁,断了十几根肋骨,正躺着打点滴,脸上、身上均是伤痕。十多分钟后,小洁被推进手术室。他们一岁零几个月大的孩子在另外一个病区,由家属照顾。大明说:“现在还欠着医药费,没有交手术费。保守估计妻子的手术费要5万元,孩子手术费要3万元。”

大明介绍,事发当晚,他开着自家的白色别克轿车,在南广大溪口立交桥上正常行驶,约60公里的时速。突然间,对面来了一辆车,瞬间就撞上了。“当时一秒反应时间都没有,冲击力太大,撞上感觉就像爆炸一样……”

“被撞后,我女儿一两分钟后才哭出来。”大明说,车子瞬间就被撞变形了,车门无法打开。看到车在冒烟,他拼尽全力撞开车门,把妻子和女儿挨个从后排救出。“当时娃娃一直不停在哭,妻子已经昏迷了。而对方司机长什么样我们都不知道。”

眼下,大明最为糟心的是手术及医疗费。“我们东拼西凑,自己交了部分医药费,但实在无能为力这高额的手术费。医生说,我女儿的腿已骨折,如果不尽快手术,以后可能出现残疾的情况……希望共享汽车公司、肇事者、保险公司,能尽快垫付我们的手术费,非常急,拖不得。也希望交警部门尽快下达责任认定书,进一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当天上午11点过,就在这间病房,小洁的父亲老李告诉记者,7月23日上午,他去找了肇事者,但对方说拿不出钱。他后去找了共享汽车公司,后者表示,这个事情不能怪他们,东西是他们的,但车祸是人为的。当日下午,他们又去了交警部门协商,但未果。除了最早垫付的5万元,共享汽车公司坚持不再垫款,转而协调保险公司付钱。“但直到现在,都还没有看到钱打过来。”老李还说,肇事者父亲拿了3000元来当医药费,此外便再未付其他费用。

共享汽车驾驶人

记不清楚当时任何情况

在医院的同一个病区,记者见到了当晚驾驶共享汽车的小方及其家属。小方躺在病床上,无法动弹,说话声音很微弱,脸上、身上也都是伤痕,腿受伤尤为严重。

当记者问及小方事发当晚究竟发生了什么、车速有多快、车况如何等,他始终说不知道,记不起当时的情况。再问他开车前是否饮酒,他说不知道。小方的堂哥告诉记者,小方今年24岁,拿到驾驶证已经有6年了。至于其他情况,他也不甚清楚。

小方父亲告诉记者,他们是南广镇山上的普通农家,以务农为生。当天晚上11点过,接到交警通知后,他们才知道出了事。事发后,共享汽车公司的人员到病房了解过基本情况。他们也去看望过对方当事人,分别向白色别克轿车当事人和电瓶车当事人支付了3000元的费用。

方父表示,凭良心说,他们是该出钱,但是四五个人受伤,不是几千上万元就能解决的,他们确实拿不出那么多钱,他们自己也没有钱付医药费,一点办法也想不出来。

至于是否说过“我儿子居然会开车啊”这样的话,方父予以断然否认。他说,儿子考驾照的钱是他出的,他肯定知道儿子会开车。

共享汽车公司方

已垫付5万元 等待事故认定结果

7月25日中午,记者来到涉事共享汽车的管理公司——宜宾宜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据该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车祸第二天,公司便向白色别克轿车的当事人和电瓶车当事人总共垫付了5万元的医药费用。目前,公司正在协调保险公司,垫付相关费用。据称,该公司属于国有企业,有相关规章制度。

据共享汽车公司了解,驾驶人小方无业,家庭条件不好,2015年拿到机动车C1资格。此次,小方是用自己的信息登记,当晚也是本人驾驶该车辆。据称,出事的车辆驾驶证登记的使用性质是营运车辆。至于该车购买的保险情况,受访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对于市民关心的共享汽车养护、信息安全等问题,工作人员回应称,使用共享汽车的用户要先在公司提供的平台上注册,上传身份证、驾驶证等资料,交付押金,后台审核并通过公安部人脸识别系统识别后,才能有共享汽车的驾驶资格。目前,宜宾市场6月份总共上市了40辆共享汽车,城区总共有12个停放点,5名养护人员每天逐车进行养护与察看。至于公司如何避免酒驾、违章等情况发生,他们表示,将尽量做更多的宣传,把提示等做得更醒目。

对于网帖中,关于“麻烦你们告赢了再过来要钱”的质疑,工作人员认为那是断章取义,并称网帖对公司造成的损害,将会通过法律手段予以维护。该工作人员表示,其他更进一步的情况,公司人员暂时不便接受采访。等交警责任书下来后,他们会处理后续事情,公司应该承担好多责任,肯定要承担。

交警部门

案件正在办理中 暂未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

7月25日,一名当事人家属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宜宾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该报告显示,2018年7月21日21时40分许,小方驾驶川Q牌照小型轿车在大溪口立交桥与大明驾驶的小型轿车和另一市民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人员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检材和样本为小方血液三份,检验意见为送检血液中检测出乙醇成分,浓度为97.86mg/100ml。

随后,记者致电宜宾交警核实情况。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案是5人受伤,无人死亡,事故责任认定书暂未下达。至于是否涉嫌酒驾等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不清楚,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律/师/说/法可主张交强险医药费限额部分先行垫付

对于此交通事故中的赔付责任等问题,四川契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婷认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伤者目前可以向肇事车辆的承保方主张在交强险医药费限额部分先行垫付。若交强险医药费限额部分不足,则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向人民法院就医药费部分申请先予执行。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伍雪梅摄影报道(文中所涉人名均为化名)

(编辑 赵蓓 主编 庞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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