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5 06:10:31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家住河南安阳的申某专程来到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向该院民四庭周涛涛法官赠送了一面锦旗:“公正执法一身正气 清正为民两袖清风”。申某说:“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的钱终于拿回来了,你们是真的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事情要从1996年说起,当年申某的工程队挂靠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某工厂家属楼工程,然而在1998年工程即将竣工时,该工厂将工程整体转让,申某被迫停工,该工厂在支付部分工程款后,便不再支付剩余款项。拿不到钱就不能给工人结算工资,这可急坏了申某,然而屋露偏逢连夜雨,钱还没有要回来,申某却出了车祸,虽然保住了性命,但等他可以行动自如时,时间已过去了8年,之后他通过多种途径追讨,但都未能讨回应得的工程款,2017年申某来到石家庄桥西法院诉讼,希望法院能给他一个公道。
桥西法院民四庭法官周涛涛受理了该案,起初他也有过畏难情绪,此案时间跨度大,年代久远,涉及的人员较多,且部分人员已经去世,事实不好查明。申某还曾被两次驳回起诉,自己能不能将案件圆满解决,判决能不能让当事人信服,这都是难题,处理不好就是问题。在一次法官会议上,他将此案向主管院长王跃斌、庭长李彦红进行了汇报。在听取案件背景并分析案件情况后,王跃斌副院长说:“要管,要解决,其他人可以推,我们不能推,咱们是当事人最后的依托,不能辜负了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一定要将此案办理好。”通过领导的帮助支持,周涛涛的心踏下来了,坚信一定能够化解此案,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因此案时间久远,已超过诉讼时效,而原告又不能证明诉讼时效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形,败诉风险很高。他考虑再三,认为调解是最好的化解办法,便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律师进行调解,为他们释法明理,分析利弊。
第一次调解时,工厂的代理人对诉讼主体提出了异议,认为己方是同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申某起诉己方,不符合法律规定。鉴于这个情况,周涛涛积极向申某予以释明,建议其将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追加为被告并变更诉讼请求。第二次调解,双方对工程进展产生了异议,调解一度陷入了僵局,虽然双方都倾向于寻找鉴定机构,但这样不仅浪费时间,且鉴定费用较高,无形中就增加了成本,对双方来说都不合适。周涛涛多次联系双方律师,希望他们能从中协调,尽可能的早日化解矛盾。经过不断地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确定了工程进展情况和未付工程款金额。第三次调解,申某提出,这近100万的工程款拖欠了20多年,就是存银行也有不少的利息了,工厂应该连本金带利息一起赔偿。工厂则表示,这么大的款项,要回去上会进行研究,也要看流动资金是否能拿出这么多钱来,调解再次陷入了僵局。周涛涛坚持不放弃,与双方沟通,为他们分析得失、告知利弊。同时,他又再次联系双方律师,希望他们能够从中斡旋,尽早拿出和解方案。最终,在多方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某工厂一次性给付申某工程款95万余元,这起长达8年之久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这才有了开始的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