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5 06:22:09来源:法律常识
离婚后,关于户口问题,纠缠不清的,不在少数。
根据以往咨询统计,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户口问题,一直是个“老大难”,对法院而言,户口属于行政管理事项,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通常不予受理;对派出所而言,既不能强制一方交出户口本,在不符合迁移、分户条件时,也不能违规操作。
那么,如何巧妙解决户口问题,突破户口僵局呢?
一、针对第一个问题:“一方因再婚、心理排斥等原因,想让另一方尽快迁走户口,但是另一方迟迟不迁移”,就要在离婚之前有先见之明。
许多人离婚,自己随意起草一份离婚协议,认为能用就行,或者网上扒一个模版,照猫画虎。这样做的后果,就是遗留下户口和许多其他的烂尾问题。
律师的建议是:利用离婚协议和高额违约金迫使对方迁移户口。
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一方需要在一定期限内迁移户口,同时约定违约金。违约金不能太少,比如对方月工资5000元,违约金2000元就明显太低,对方认为没有违约成本,就不会在意违约。但是,如果违约金是10万、20万,对方就会慎重考虑违约的后果,不会轻易违约。
一旦对方不按离婚协议的约定,迁走户口,另一方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向法院起诉。这个时候,户口问题不再是行政管理事项,而是离婚纠纷或者合同纠纷,法院自然没有不受理的道理。
一方不按约定迁移户口,另一方不仅可以获得一笔不菲的违约金作为补偿,还可以此迫使对方迁移,何乐不为?
二、针对第二个问题:“一方想使用户口本或者迁移户口,但是另一方拖延,拒绝配合”。解决思路如下
这个问题的解决思路是:首先,离婚后要尽早分户或者迁移户口;其次,如果没有及时分户或者迁移,又因买房、子女上学等各种问题,急需使用户口本,索要无果的情形下,可以向派出所说明情况,询问能否出具户籍证明,以解燃眉之急。
对于分户,各地有不同的户籍政策。有的地方要求宽松一些,可以凭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等手续,在同一个派出所,分立户口。但是也有一些地方,要求比较严格,需要分户一方在当地有稳定的住房。具体事项,还需要咨询当地派出所,按要求办理。
对于迁移户口,程序是先办理准签证,再办理迁移证。需要迁移户口的一方,可以凭人才落户、亲属投靠等方式,获得户口迁入地的准迁证,然后凭借准迁证,去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移证。这样就可以成功迁移户口。迁移户口时,子女的户口可以一并迁移。
三、针对第三个问题:“子女的户口,迁移以及使用等方面,均会发生纠葛”。看抚养权!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孩子的户口要随着抚养权走。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
关于户口迁移和使用问题在前两个问题中已经探讨。不再赘述。
小结
户口问题,是个“老大难”,“爹不疼,娘不爱”,只能靠自力救济。如果等到问题发生时,解决起来困难重重。所以,有先见之明的人,在离婚之初,就对户口问题如何处理,做好了准备。
上上策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户口的迁移、使用等问题。一方不履行的,可以起诉到法院,通过违约金,遏制对方的违约行为,弥补自己的损失。如果离婚协议中未约定,离婚后也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没有协议的,可以用开具户籍证明、分户立户、迁移户口等方法,曲线救国,直到最终达成目的,解决户口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