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4 22:43:09来源:法律常识
从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获悉,琼海公安交警曝光2019年1月至6月处理的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有4人终生禁驾。
据了解,罗某雄持A2驾驶证于2017年11月6日20时35分,在G223线89km+600m驾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李某伟持C1驾驶证于2018年4月13日14时18分,在S219线(博鏊迎宾路)7km+700m处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李某汕持A2E驾驶证于2018年6月13日18时35分,在S301线(嘉龙线)198km+600m处,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非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何某耿持B2E驾驶证于2018年9月8日21时38分,在琼海市中原镇康祥路感铭医院前路段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酒后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此,琼海公安交警依法将上述4人机动车驾驶证予以吊销,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