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4 22:44:06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央视新闻
11月9日,陕西省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了十天高速“8·1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结果。
2021年8月17日7时10分,十天高速公路安康段安康至十堰方向186KM+450M处发生一起两辆小型普通客车相撞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5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技术鉴定、综合分析等方法,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责任,并对暴露出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
经调查,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李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造成本起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李某应负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李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要严格按照交通标志标线和规定车道通行,严禁疲劳驾驶、分心驾驶、超速行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总台记者 杨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