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5 00:53:05来源:法律常识
中国网财经9月2日讯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期发布《关于江苏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通报显示,2019年8月20日上午7时45分左右,由江苏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常州凯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常州市金坛区儒林湖香苑二期保障性安置房工程二标段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请各地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江苏城东建设官网资料显示,公司始建于1966年,是集房屋建筑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市政工程、建筑劳务、房地产开发等多元经营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现代建筑企业,下辖分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十余家,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以及建筑装修装饰壹级等专项资质。
据天眼查,江苏城东建设曾多次被处罚。2018年9月25日,江苏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澄地2017-C-7(A、B、C)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一期二标段)工程,工地四周未设置围挡进行封闭,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处罚1万元;2018年9月,该公司施工的XDG-2016-24号地块(A2)一期房建工程,其施工现场存在安全生产问题及隐患,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改正,处罚款10万元。
(责任编辑:魏国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