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6 09:09:53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林律师@林林民商经济案件研究
刚入行的律师新人在撰写法律文书时有哪些误区?有哪些方面需要注意的?
既是分享,也是对自己执业这些年的回顾与督促。
接着上次的内容继续分享:
五、忌简写、缩写或者慎用专业性(或者容易产生误解)的词汇进行描述。
这一内容应该很好理解,不仅仅在工作中,在生活上也常常会因为语义的表达或者理解闹出笑话,所以建议尽量用准确的语言进行文书的撰写。
特别是如果撰写了书面答辩状,但之后口头答辩时,精准的描述就尤为重要。
六、忌表演性、情绪化的语言风格和强烈的个人色彩。
富有创造性的表达或许会让读者眼前一亮,但是要注意把握尺寸,特别是不要“上纲上线”。
作为法律人,建议还是从一个相对客观、理性化的角度进行阐述。当然,如有必要,也是可以适当表达一下情绪和观点的。
七、忌运用复杂的修辞手法、排比句等句式进行撰写。
法律文书与议论文、记叙文等还是有一定的差距,可能会更偏向与议论文的写作方式。但是词句和语义建议尽量简单易懂,否则很有可能会弄巧成拙。
八、适当添加图片、表格、时间轴等内容,提升文书整体的可读性。
诉讼可视化可以体现在法律文书中,利用这种图、表、轴等展示方式来表达观点,对于部分事实的厘清是有一定的突出作用的。
注:以上建议仅供参考。本文整理完毕于2022年11月05日。如需转载或引用该文章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如您有意就相关议题进一步交流或探讨,欢迎与本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