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6 20:09:24来源:法律常识
“虽然我年纪大了,但是我还是不想切除子宫。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总归是不想的。”
2021年3月,江苏的范女士在她56岁的年纪,做了子宫全切手术。
在她看来,是因为几个月前在上海都市医院花费10万余元接受的“神灯”照射治疗,延误了病情。经过7天治疗,宫颈病变不但没有痊愈,还转成重症,面临恶化成宫颈癌的风险,另外两家医院均建议子宫全部切除。
11月23日,范女士告诉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她已经进行了医学鉴定,并且将起诉上海都市医院。
上海都市医院皮肤性病科的一名工作人员向潇湘晨报记者表示,范女士的确在该院进行了治疗,“都是按照正常的医疗程序进行治疗”、“是她自己非常武断地切除了子宫,按照她当时的病情,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投诉:医院承诺几千包治好,结果花10万余元致病情加重
2020年8月28日,范女士在体检时发现HPV16阳性(人乳头瘤病毒16型感染,与宫颈病变密切相关),液基薄片细胞制片鳞状上皮内低度病变,建议行妇科诊治,行阴道镜、活检检查。
“我也不知道这个病是怎么来的,当时有一点害怕,就上网查到上海都市医院能看这种病。”范女士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当时她在网上与工作人员聊了自己的病情,对方建议范女士前往上海都市医院,并许诺“只要几千元费用,肯定会包治好”。
抱着这样的心态,范女士从江苏老家来到了上海,可接下来的治疗却让她感到很奇怪。“该医院让我去的是皮肤性病科,而不是妇科,每天的治疗是让我吊盐水,照‘神灯’。”
按照范女士的说法:“上海都市医院的相关人员明确告诉我,那种灯就叫‘神灯’,是可以把病毒杀死的。‘神灯’主要探进身体里,照在子宫上。”范女士说,费用并不低,仅“治疗”了7天,按照每天一万多元的治疗费用来算,她一共花费了10万余元。
“其实我接受了3天治疗就想走的,太贵了。”范女士回忆,上海都市医院的工作人员告诉她,7天一个疗程,如果只照3天就是半途而废,前面的钱也白花了。“我当时不想去除子宫的,虽然我年龄大了,但是对一个女人来说,总归是不好的。”
就这样,以为清除了病毒的范女士回了家,安心修养,等待几个月之后的复查。可2021年1月30日的一次检查,却让范女士如坠冰窟。她来到江苏本地一家中医医院就诊,该院诊断为“宫颈鳞状上皮高级别上皮内病变,宫颈赘生物性质待查。”
2021年2月23日,范女士又去了上海另一家妇产科医院,该院建议全子宫切除。3月1日,范女士又回到江苏本地的中医医医院,诊断为:“宫颈鳞状上皮高级别上皮内病变,宫颈LEEP术后,行TV腹腔镜下全子宫切除术+双侧输卵管切除术。”
“我已经从低危型变成了高危型了,已经高危型病变了,如果我再不把子宫切除掉,就可能会演变为癌变。”范女士忍着痛苦,接受了子宫全切手术。“医生让我明年再去复查,就怕引起子宫癌变。”
起诉:经鉴定为八级伤残,代理律师称医院涉嫌医疗诈骗
事情发生后,范女士找到了上海都市医院,想要一个说法。
在她看来,正是上海都市医院依靠网络广告,诱使她前去诊治,该院为了获取利润使用了毫无治疗价值的光照疗法,未能积极促使她提高免疫力,在短期内花费巨额医疗费。“如果它不会看,我也不会到它那里去,我会重找医院呀。”
但对方的态度却让范女士难以接受。“它不给我解决问题,也不理我,直接让我再去上海。我的子宫都已经全部切除了,我再去上海干什么,万一又是一天一万元的治疗费,谁付得起?我已经不信任它了。”
范女士决定起诉上海都市医院,要求对方返还10万余元医疗费,并要求上海都市医院与江苏本地的那家中医医院共同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其实江苏本地的那家中医医院在鉴定报告中不存在过错,是因为上海都市医院说是中医院误诊了,所以我将它列为了共同被告。”范女士说。
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通过范女士的代理律师拿到了一份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的医疗损害鉴定书,经鉴定:“中医医院诊疗不存在过错,上海都市医院延误诊断和治疗,不排除医方过错与患者范女士病情加重最终行全子宫切除术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原因力大小是同等,患者范女士全子宫切除构成八级伤残。”
“鉴定意见为范女士和医院各承担一半责任。”范女士的代理律师告诉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之后将以该份鉴定报告作为证据提起诉讼。之所以将鉴定报告中不承担责任的中医医院列入共同被告,是考虑到如果放弃对中医医院的起诉,将来其他鉴定机构也有可能认定中医医院也要承担责任。
范女士口中的“神灯”到底是什么?鉴定报告中有一段这样的表述,范女士认为,光动力治疗的原理是在病变部位应用光敏剂,对光敏部位进行光照,引起局部炎症导致被HPV感染的组织死亡。本案中,患者并未发生组织病理学改变,没有使用“神灯”照射的基础。上海都市医院也未应用光敏剂,也没有对光照位置进行组织学探查。只是使用每次成本不到一块钱的“神灯”照射,便收取上万元。
该律师认为,范女士在上海都市医院照的“神灯”其实就是一种加热的工具,说是依靠光动力,从原理上可以注射一种药剂,经过光照以后导致局部细胞死亡。“实际上就是一种物理疗法,对于病毒的灭杀根本没有作用。像这种涉嫌医疗诈骗。”
回应:她非常武断的做子宫切除手术,将走法律程序到底
天眼查显示,上海都市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为350万元。
该医院的官方介绍为:“上海都市妇科医院隶属于上海市虹口区卫生局,是一所专业从事妇科疾病诊疗的专科医院。医院拥有一支优秀的医学专家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开展高级妇科专家会诊服务和私人保健医生上门服务,建立上海妇科专家会诊中心,辐射全市乃至华东地区,为广大女性服务。”
从公开资料显示,该院涉及的法律诉讼中并未有医疗纠纷,均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该院曾受到过4次行政处罚。最近一次是2021年8月,因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被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
11月23日,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联系到上海都市医院皮肤性病科的一名工作人员,她表示,范女士说的仅仅是她的“一面之词”,该院从2020年开始已经在跟范女士在走正常的流程,该院也找了律师走法律程序。“我们觉得法律会维护好每一个人的利益。”
该工作人员称,在医学的专业术语上,从来没有“神灯”这一说法,这是范女士个人所描述的。“其实按照她的病情发展,她完全可以不切除子宫的,她可以再去咨询其他的医生,或者问问其他的处理方法。她没有跟我们打任何电话,也没有任何的咨询,后期也没有遵医嘱。当时她自己非常武断地去做了这个手术。手术之后,她心有不甘,就把这个责任推给别人。”
该工作人员认为,医院是按照正常的医疗程序给她治疗,所以范女士闹成双方矛盾后,医院也愿意和她走司法程序,让法律来主持公道。“所以我们这边是跟她走司法程序走到底的。”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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