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5 06:59:07来源:法律常识
早上5点30分,京承高速进京方向,车辆并不多。这时,一辆七座小客车从顺义出发驶上了主路,驾驶人姓杜,车上还载着六名工人。一行七人刚上高速没多久,就随着一声巨响发生了意外。
经过调查,间接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是杜某驾驶车辆的左后轮胎,在行驶过程中突然爆胎,导致车辆失去了控制。但是,事故发生后,杜某连连喊冤,说左后轮胎是去年刚换的,按理说不应该这么快就出现爆胎的情况。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发现,轮胎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是四年前,轮胎磨损已经达到极限,不能再继续使用。而且通过轮胎鉴定以及勘验车辆发现,杜某车后面左右两个轮胎品牌以及磨损程度均不一致。
目前,杜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同时,还要承担上百万元的民事赔偿。
记者:江帆
来源: 法治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