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7 11:09:22来源:法律常识
“感谢法律援助律师的无私帮助,他们不仅不收任何费用,还主动上门来受理案件。在律师指导下,我们补齐了证据,通过法律方式维护了合法权益!”看到案件有了结果,从安徽来常熟市碧溪镇打工的小邱脸上露出了笑容。近日,小邱和他的170余个工友在苏州两级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成功维权。
去年9月,常熟市碧溪镇一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处于倒闭边缘。从前年底开始,170余名员工的工资被拖欠。随着时间推移,在屡次要求企业支付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经济补偿金无果的情况下,员工们采取一些不理智的维权行为。常熟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立即介入,引导员工们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权。劳动仲裁、法院一审均裁定企业败诉,但该企业继续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去年9月20日,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5名援助律师赶赴常熟市碧溪镇,现场为170余名员工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二审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和指派律师代理法律援助服务,主动帮员工们解了燃眉之急。近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判决,全体员工共计800余万元的经济赔偿金等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像这样主动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并通过名优律师为弱势群体提供专业法律援助服务的做法,如今在苏州各地普遍实行。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2018年以来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300余件,接待接听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7.15万人次。据悉,我市连续6年调整法律援助申请经济困难标准,将经济困难标准设定为上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出台《关于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加强法律援助的指导意见》,不断扩大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范围,包含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经济补偿金等七项,基本涵盖所有日常出现的劳动人事纠纷类型事项。简化法律援助申请手续,特别是针对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免经济困难条件审查。为保证法律援助及时、便捷、高效,开辟“绿色通道”,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坚持做到“应援尽援”,变“坐等群众”为“主动服务”,得到了受援群众的广泛欢迎和好评。(赵晨民)